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柳林县编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审核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4、审核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5、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
6、负责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分配下达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7、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县直副科级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直各部门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全县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并协调县、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乡镇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报告工作。
9、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县编委及县委、县政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1、依法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3、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本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4、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组织相关电子政务信息建设。
6、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它有关信息资料,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柳林县编办)为党委口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1个,及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制订单位工作学习计划、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档案管理、财务工作、党建工作等,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下设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简称柳林县登记局)两个单位财务在一起预算、决算。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登记局局长1名。
全办现有干部职工(财政负担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4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参公人员5人。
行政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人;全额事业及参公事业编制共12名,实有9人。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149531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40501元,商品服务支出154814元。)
1、人员经费支出1340501元:
(1)工资支出:981854元,其中:
1>基本工资:509760元
2>津贴补贴:311684元(含女职工卫生费)
3>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118020元
4>年奖一次性奖金:42390元
( 2 )社会保障缴费:252603元,其中:
基本医疗保险:53022元
养老保险:176741元
工伤保险:1654元
大病统筹:180元
生育保险:4419元
公务员医疗补贴:16587元
( 3 )公积金支出:10604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14元:
(1)一般公务业务费:39200元(其中:办公费33200元,印刷费2000元,邮电费2500元,差旅费1500元)。
(2)公车改革补贴:63900元。
(3)福利费:30930元
(二) 项目支出: 0元
预算增减说明:
2018年度预算与2017年度预算收入1335715元相比,增加159600元,其中人员经费部分增加64770元:工资支出981854元比2017年工资支出919490元,增加62364元;社会保障费252603元与2017年250928元相比,增加1675元;公积金106044元与2017年105313元相比,增加731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增加。商品服务费部分:154814元,与2017年59984元相比,增加9483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福利费30930元和公车补贴费693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54814元。
(1)一般公务业务费: 39200元
(2)交通费:20000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
(3)福利费:30930元 。
(4)公务接待费:784元。(39200×2%=784元)
与2017年预算59984元相比,增加94830元,主要是新增福利费预算30930元和公车改革补贴预算63900元。一般公务业务费、车辆交通费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金额相同。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六、三公经费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784元,与2017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3、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柳林县编办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县编办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