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护航行动”常态化开展工作制度》已经局务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护航行动”常态化开展工作制度
近一年来,“护航行动”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固化实践成果,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切实为企业群众纾困解难、为重点项目保驾护航,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明确数量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主要业务股室每月应至少提交一篇护航行动实践总结材料,其他股室每季度力争完成一篇实践总结材料,确保工作推进有据可依、有例可参,做到工作有痕迹、成效有体现。
第二条规范报送格式,统一标准体例。材料小标题采用楷体小三号字;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部分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文内附图必须有简要注释说明,注释文字使用楷体四号字,整体排版整洁规范,便于审阅与归档。
第三条严把成果质量,务求务实高效。聚焦企业群众及基层项目推进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突破传统审批模式局限,积极推行入企上门服务、深入基层调研、全程帮办代办、跨区域协同沟通等创新举措,真实反映问题解决过程、具体做法及实际成效,杜绝空话套话、弄虚作假,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与群众满意度。
第四条健全考核机制,确保落实见效。实行按月、按季度考评机制,由分管副局长全权牵头负责,对各相关股室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专项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材料报送数量、格式规范性及成果实质质量,定期点评通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望各股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共同推动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