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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已经局务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118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柳林县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服务更优、效率更高、惠企惠民的一流政务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的事,不好办的事,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柳林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确保反映窗口工作顺利运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内容

办不成事受理窗口主要受理以下事项:

  1. 企业群众等各类主体在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事项,企业群众屡次到窗口仍未能办成的事项。

  2. 企业群众反映在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服务态度差、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3. 企业群众提出的特事特办(提速办、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假日办)等需求,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其他非政务服务事项。

二、办理流程

  1. 受理。当事人向“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问题,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受理并填写“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事项登记台账。

  2. 研判。对反映事项问清原因,明确分类、分层级办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自身能协调办事窗口解决的问题,当场予以协调解决;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及中层领导无法解决的,由办事窗口分管领导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现场研究办理,必要时通过办事窗口单位“一把手走流程”查找问题原因并明确解决办法。

  3. 交办。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向窗口单位派发“工单”。窗口单位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窗口单位无审批权限或无法单独办理的,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以转办函的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假设涉及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的,由窗口单位报局领导调度相关部门协同办理。

  4. 办结。办事窗口单位收到工单后,简单问题1个工作日办结。复杂问题3个工作日办结。特殊问题如需延时办理的,应明确延时办理时限并告知当事人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延时办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问题办结后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5. 回复。“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收到相关责任单位的办理回复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办结情况答复给反映问题的企业群众。

  6. 总结。对所有企业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事项进行统一登记汇总,闭环管理。每月汇总分析,对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改进相关流程、制度,防止重复出现。将汇总分析结果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每月将办不成事典型案例汇总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股,及时规范做好“办不成事”反映问题登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