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为深刻汲取近年电动自行车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4〕31号)文件精神,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等停车场(库)设置规定,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组织规划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相协调,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
二、整治范围
新建居住项目的审批验收。
三、整治时间
本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2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5日前)。规划建设股牵头组织召开部署推进会,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规划建设股牵头在新建和改建居住类项目审批中严格要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等停车场(库)设置规定要求建筑方配建自行车充电设施,明确布局和配建比。
四、保障措施
规划建设股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对来办事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严格把关新建居住项目的充电设施的规划和配建,明确布局,为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把好第一道关。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审管衔接,切实实现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