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在柳林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决策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一体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现结合我局实际,在细化完善的基础上,建立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以法治教育促进法治建设

(一)健全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局机关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担任县审批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柳林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牵头股室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二)加强党对法治山西建设试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以法治教育促进法治建设。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提升行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良好法治环境。牵头股室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三)制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专门制定法治教育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民法典》、《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培训,由各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轮换讲解各自负责业务及对应的法律法规。全体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牵头股室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二、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动态调整柳林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动态调整柳林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根据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发布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柳审管发〔202415号),公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柳林县“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柳证改办发〔20221号)中发布《柳林县“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2年版)》。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牵头股室审批运行监管股;配合股室: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二)设置企业开办专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

柳林县审批局在市民服务中心3B3-B7,综合印章刻制、邮政、银行开户等部门设置企业开办专区,有7名受理人员全程帮办企业开办,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咨询,免费印章刻制,免费邮寄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开设咨询。印制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清单,相关材料范本等,办事人员不限时间、地点操作。实现开办企业一次提交、0.5天办结,助力企业第一时间开展经营活动。(牵头股室商事登记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三)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适用告知承诺方式许可的,只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许可证遗失补办只提交遗失申明,不再提交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刊登的遗失公告;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不再提交IP地址、网站首页或店铺主页面截图,只需在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中填写“通过网络经营”即可,自建网站在“网址栏”填写网站地址,通过第三方平台经营的填写平台名称办理。(牵头股室商事登记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四)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启动实施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对照我县最新公布县乡村三级权责清单目录,有序开展我县县乡村三级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布工作。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省委编办、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晋编办字〔202288号)等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柳林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柳办发〔202236号),动态调整《柳林县乡(镇权责清单2022年版)》。(牵头股室审批运行监管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五)抓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打好数字赋能战。

一是及时完成监管事项的认领、新增、完善、审核等工作,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全力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数据,并实行动态监管,按月进行全县通报、通过逐月全县通报及转发省、市文件精神,重点提升监管事项清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编制、执法人员注册比率、监管行为信息及监管对象数据录入率及准确率。(牵头股室:政务信息管理股;配合股室: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2023911日,政务大厅已顺利搬迁至市民服务中心三层,我县18个部门309类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民服务中心,中心共三层分区明确,实现了“只进一扇门”的政务服务格局。搬迁之后,切实发挥政务大厅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在大厅设置宣传栏持续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各窗口摆放“一次性告知单”等资料,主动向群众介绍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通过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使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政务大厅内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牵头股室政务改革与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二)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进企业社区、进网络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下基层活动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推动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牵头股室: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股、室、中心)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6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