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安排,为贯彻落实《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及模版文件动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3〕35号)、《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电子证照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晋审管函〔2023〕6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电子证照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电子证照数据准确性、有效性,着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材料“免提交”,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就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梳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电子证照目录信息
近期,国家发布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附件1),明确了663种证照的主管部门、类型名称、签发层级、持证主题类别等信息。各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本单位、本系统证照发证目录,要将本单位、本系统签发的所有证照的类型名称、签发层级、当前发证系统名称等有关信息填入《证照目录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没有实现电子证照的证照也需同步梳理。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发但尚未列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中的证照同步梳理填录《证照目录信息采集表》。
二、梳理确定电子证照标准化模版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各类证照模版进行标准化梳理。一要梳理照面数据项。对《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F列“是否制定相关标准”中已明确为工程标准、正在制定、行业标准的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照面数据项。对《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中没有明确标准的证照,要逐项梳理照面数据项信息,将数据项填入《证照照面数据项信息表》(附件3)。二要确定电子证照底图。对于无法获取证照模版的证照,要将本单位、本系统签发的纸质证照1:1彩色扫描为png、jpg、jpeg等格式图片文件,以毫米为单位列明纸质证照底图的长宽尺寸,同时以“证照标准名称+长×宽”命名,存储于证照底图文件夹(附件4),并将文件夹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
三、明确专人持续配合开展工作
电子证照标准化梳理工作对于我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一名联系人持续配合开展电子证照标准化工作。请务于9月18日前报回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9月19日12:00前报回附件2、附件4电子版,9月21日12:00前报回附件3电子版。以上附件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sxspjspc@163.com(密码:sxsspj123)收件箱内下载,填报好的附件2-5反馈至邮箱llxspjyxg0@163.com。
联 系 人:薛小林 15582408150
技术联系人:白 昊 16635888316
附件:1.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发证清单
2.证照目录信息采集表
3.证照照面数据项信息表
4.证照底图文件夹
5.联系人信息表
6.电子证照梳理涉及单位名单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6
电子证照梳理涉及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教育科技局 | 15 | 退役军人局 |
2 | 公安局 | 16 | 档案局 |
3 | 民政局 | 17 | 应急局 |
4 | 财政局 | 18 | 残联 |
5 | 人社局 | 19 | 海关 |
6 | 自然资源局 | 20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不动产 | 21 | 统战部 |
8 | 环保局 | 22 | 侨办 |
9 | 住建局 | 23 | 林业局 |
10 | 交通局 | 24 | 老干部局 |
11 | 农业农村局 | 25 | 红十字会 |
12 | 文旅局 | 26 | 编办 |
13 | 卫健体局 | 27 | 招商引资中心 |
14 | 疾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