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现将《柳林县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柳林县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打造“全领域、全周期、全链条”“全代办”服务,持续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三无”“三可”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整体政府理念,不断增强靠前服务意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全代办”服务,把承诺理念融入到“标准地”和“全代办”改革中,把标准意识体现到“承诺制”和“全代办”工作中,把代办服务体现到“承诺制”和“标准地”流程中,专班化落实、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一体化评判、持续化跟进,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全代办”服务应遵循“突出重点、自愿申请、无偿服务、全程跟踪”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全代办”服务,投资项目建设推行“全包办”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审批。
(二)自愿申请。需要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提出申请。
(三)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交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四)全程跟踪。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三 、工作任务
(一)服务方式
投资项目全部推行“全代办”,由代办员受项目单位委托全程代替项目单位与职能部门对接办理相关手续及委托事项。除投资项目外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主要推行帮办服务,由帮办人员接受企业咨询、全程协助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帮助企业一次办结相关事项。
(二)服务范围
1、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业务股室参照《县级第一批政务服务“全代办”事项清单》(附件1),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全代办办事指南。“全代办”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发布。
2、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全代办”服务范围主要以“全代办”事项清单内涉及的事项为主,持续推动服务范围向企业从注册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扩展,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
(三)服务队伍
组建“全代办”工作队伍。工作队伍由代办员和帮办员共同组成,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工作队伍开展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代办员。负责指导建设单位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按项目实际情况,编排项目审批进度计划;根据项目性质、特点,结合联合审批,协助建设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协调,及时掌握项目审批进展,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帮办员。负责帮办审批服务事项,做好审批指导、业务协调等代办服务;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意见及协调情况;对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难题,应及时上报,请求协调会商。
(四)服务机制
围绕投资审批全过程,坚持整体政府理念,将“全代办”范围前移,为投资项目量身订制项目审批“ 一事一方案”,推行重大项目审批定期研判服务,精准开展“一对一”全流程“项目管家”服务,从签约审批、落地开工、投产达效等环节拓展至招商洽谈,提供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1、全面推行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在项目前期策划基础上,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集成审批优势,以企业办成项目一件事为导向,在项目立项前启动“一站式”审批服务,根据项目类型、投资规模、用地位置等情况,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整体性、系统性重新设计,将项目“一件事”涉及多个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整合优化,为每个项目拟定一套专属代办(审批)方案及清单。清单主要由牵头审批部门自行使用,企业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即可,每个项目只需提交一次申请、准备一套材料,切实提高项目进入审批后的一次性通过率,大幅减少项目审批办结时间。
2、建立重大项目动态分析机制。组织核心股室审批人员进入“全代办”队伍,定期对重大项目审批进展进行动态分析、立项推演,对于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和易错点进行梳理研究,“点对点”逐个协调推进,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和压缩审批时限,以点对点、一对一、个性化的服务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全周期管家式长效保障。
3、推行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全过程监控管理。所有投资项目全部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杜绝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所有投资项目全部推行项目代码“ 一码制”管理,将项目代码贯穿整个申报和审批过程,实现项目信息“一码统管”,统一政务门户、统一事项、统一网上申报、统一数据回传,实现投资项目的一体化审批,真正实现“数据跑”代替“企业跑”。
四、 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握改革方向,指定专业代办人员,负责本局各类事项全代办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项目能落地。
(二)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特色经验做法,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建立健全协作攻关机制,对企业开办、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难点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全代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全代办”做法,及时让企业、群众知晓“全代办”事项,加大总结推广力度,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柳林县第一批政务服务“全代办”事项清单
附件 柳林县第一批政务服务“全代办”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办理层级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4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5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7 | 护士执业注册 | 职业资格 | 县级 |
8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职业资格 | 县级 |
9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10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1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审批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2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3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 更及终止审批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4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5 | 食品生产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6 | 企业登记注册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7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8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
19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
20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1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2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3 | 水利工程招标备案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4 | 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5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6 | 取水许可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7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28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 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 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 期行医许可) | 职业资格 | 县级 |
29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职业资格 | 县级 |
30 |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 职业资格 | 县级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办理层级 |
31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3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4 | 招标方案核准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5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6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7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8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审批 | 县级 |
39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
40 | 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 准入准营 | 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