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省内外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我省先后发生孝义“3·23”、太原万柏林“5·13”、清徐“5·25”、古交“5·29”、晋中开发区“6·24”等有限空间事故;省外发生甘肃临夏“5·7”、浙江湖州“5·12”、广东湛江“5·18”、江西九江“5·23”、安徽安庆“5·28”等较大有限空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令人警醒。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面做好有限空间常态化排查管理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等众多行业领域。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查缺补漏,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强化作业管理,全面落实有限空间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分析研判,督促本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进入”的要求,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六个必须”:
必须进行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交底: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交底,未经审批和交底的,严禁擅自开展作业。
必须遵循“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安全规程:在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进行科学准确的气体检测,确保有限空间内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入。
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通风照明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等,并确保设备性能完好有效。
必须有专人全程监护:在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全程监护;其他类型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
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紧急撤离: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紧急撤离作业人员,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救援。
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查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查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统一协调、管理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有限空间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培训教育,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本行业企业加强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每日“班前会”等制度,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让广大职工群众真正受到警醒,自觉引以为戒,不违章作业、不盲目施救,确保安全生产。
各相关股室于9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9月27日前将相关检查结果形成总结报局安委办。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