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巩固“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成果。现将《全县住建领域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全县住建领域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特制定全县住建领域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结合“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完善长效治理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场所集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要紧盯在建工地、建筑企业、燃气企业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防盗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拆除。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占用、堵塞、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不符合要求,违规设置防盗窗(网)等突出问题。
质安股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单位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工作;
住房股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镇街、居(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开展管理区域内场所的排查整治,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建工股负责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鼓励引导居民自行拆除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或设置逃生口;
执法队加大对县城建成区内城市户外广告、临街门户装饰、户外大屏、街道悬挂物的安全排查工作;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设摊、以路为市、户外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清理阻挡消防车通道和影响灭火逃生的经营行为;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协助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集中治理工作,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5月15日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广泛组织发动,做好宣传解释,鼓励引导社会单位(场所)立即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12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制定整改计划,综合运用执法查处、信用监管等措施,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固化工作经验。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细化管理举措,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践行“两个至上”“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坚持定期研判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函告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或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函告通报、约谈警示、重点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要强化动态监管,对已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要积极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融入创建文明城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中,建立健全消防“生命通道”全链条、全过程管控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2024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附件3);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有关资料。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自查排查表
2.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3.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自查排查表
实施检查/自查单位: 检查日期:年月 日
单位场所/住宅小 区名称 | 业主/物业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
地址 | |||||
面积(m2) | 单位场所类别 | 口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 □其他单位场所 | 口其他公共场所口厂房仓储场所 | ||
检查内容 | 是否存在隐患问题 | 是否当场整改(如否,注明整改时限 | |||
1.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 □是□否 | □是□否整改时限 | |||
2.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 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 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 口是□否 | □是口否整改时限 | |||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 □是□否 | □是□否整改时限 | |||
4.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 □是口否 | □是 □否 整改时限 | |||
5.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 □是口否 | □是□否 整改时限 | |||
6.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 □是□否 | □是□否整改时限 | |||
7.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 口是□否 | □是□否整改时限 | |||
8.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口是□否 | 口是□否整改时限 | |||
9.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 □是□否 | □是□否整改时限 |
检查(自查)人员 单位场所/住宅小区随同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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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单位场 所/住宅 小区名 称 | 单位场所类别 | 地址 | 负责人 | 隐患问题 |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拆除防盗窗(网)、铁栅栏,拆改广告牌情况 |
1 | XX | 口人员密集场所□其他公共场所 □居住场所 口厂房仓储场所口其他单位场所 | XX市XX区 XX乡镇(街 道)XX路XX 号 | XXX 电话:XX | 1、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 (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XX 3、XX | XX乡政府 XXX 电话:XX | 1、已整改 2、未整改,整改 时限:X月X日 | □防盗窗(网)、铁栅栏已拆除X处,面 积Xmǐ □广告牌已拆除X 处,面积Xm²,已改造X处 |
审核人: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县级部门梳理汇总后,定期填报县住建局安委办,梳理汇总后报市局安委办;
2、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相关部门;
3、整改情况逐条填写是否整改完毕,注意整改时限和跟踪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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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排查社会单位 (场所)总数 (个) | 人员密集场所(个) | 居民住宅(个) | 其他场所(个) | 组织培训(人) | 警示约谈(人/次) | 发放宣传资料(一份) | 挂牌重大火 灾隐患(家) | 媒体曝光(次) | 群众举报 | |||||||||||||||||||||||||||||||||||||
接受群众举报数量(起) | 核查属实(起) | 奖励(元) | ||||||||||||||||||||||||||||||||||||||||||||
发现隐患问题总数 (个 ) | 整改隐患问题总数 (个) | 未按有关规定划设消防车通 道标志标 线,设置警 示牌,并定 期维护,确 保鲜明醒 目 | 消防车通道的 净宽度、净空高 度和转弯半径 不符合规定:消 防车通道违法 停放车辆,违章 搭建构筑物或 者设置摊位,违 法设置铁桩、石 墩、水泥墩、限 高杆、架空管线 等固定障碍物 | 占用、墙 塞或封 闭、锁闭 疏散通 道、安全 出 口 | 平时需要控制 大员随意出入 的安全出口、 疏散门或设臂 门禁系统的疏 散门,未能保 证火灾时从内 部直接向外推 开,未在门上 设置“紧急出 口”标识和使 用提示 | 公共疏散门未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 平开门,违 规采用推 拉门、卷窑 门、吊门、 转门或折 叠门 | 未按要求 设置消防 安全疏散 指示标 志、应急 照明灯等 设施,未 保持完好 有效 |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楼梯间等堆 放杂物、违 规采用易燃 可燃材料装 修装饰、违 规停放电动 自行车或者 给电动自行 车充电 | 人员密集 场所违规 设置影响 疏散逃生 和灭火救 接地防盗 窗(网)、 广告牌等 障碍物 | 生 小 区 ( 个) 标线标志施划 | 设置 [禁停 标 志、路面警示 标志 (处 ) | 设置 警示 标牌 (个 ) | (个) 清理占道摊位 | 点 (平 方 米) | 辆) 清理占道车辆( | |||||||||||||||||||||||||||||||
隐患数 | 整政数 | 隐患 数 | 整改 数 | 臆息数 | 整改数 | 隐患 数 | 整改 数 | 隐患数 | 整改 数 | 隱患數 | 整改数 | 隐患 数 | 整改 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
住建部门 | ||||||||||||||||||||||||||||||||||||||||||||||
检查单位数 | 督促隐 患数 | 下发责 令整改 通知书 (份) | 下发行 政处罚 决定书 (份) | 罚款 (元) | 临时查封(家) | 开展熟悉训练(家) | 当场督改“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处) | |||||||||||||||||||||||||||||||||||||||
备注:1.本表由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成员单位填报,并报市局安委办汇总。
2.该表格数据为累计数据,请各填报单位按工作进度持续增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