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

根据《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管理办法》和《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物业服务需确定服务标准,请各物业公司接通知后,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主动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物业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同时将电梯服务费、水费、电费、停车服务费等一并公示,并按公示价格收取费用。

我局将联合市场局、柳林镇根据《全省物业企业执行政府指导价项目服务等级核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房字2023251)对各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核查,如发现未公示或不按公示内容服务及收费的将责令退回收取的服务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诉电话:柳林镇4022502

住建局4022499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5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