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3792
- 发文机关:住建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9日
- 发文字号:柳住建字〔2020〕76号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柳林县城区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柳林县城区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贯彻落实。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柳林县城区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
为保障我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水通畅,防止内涝,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我县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我县城区排水正常高效,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稳定达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水管网的周期性检测评估工作由县住建局委托专业的检测单位开展。
二、从事检测评估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现场实际情况,出具的检测报告要确保真实性、时效性,具备法律效力。
三、检测单位应根据柳林县城区实际情况和维护管理需要,制定有效的检测方案,明确检测方法和检测频次,报县住建局备案。每次检测时应再次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真实。
四、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的装备设施,检测工作的流程要严格符
合相关安全生产要求,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检测工作中,应避免对管体结构造成损伤。出现损伤管体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住建局并及时维修。
六、检测工作的所有资料要按照国家现行的档案管理的相关标准进行归档,并在县住建局保留存档。
七、县住建局应根据检测报告对排水管网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维修,确保排水管网正常运行。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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