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发〔2025〕8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林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
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稳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程度向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确保优质均衡有力有序稳步推进,按照吕梁市政府安排部署,为确保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要求,并实现优质均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家门口学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实现柳林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教督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我县需在2026年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评估认定,全县的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是:
(一)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要求。
(二)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 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努力程度重点为发展规划、保障机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教育教学水平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评估标准得分在85分以上。
(三)公众对我县教育发展的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燕明星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高艳忠 县政府办主任
白素国 县教体局局长
孔 尧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卫国 县发改局局长
吉 斌 县审计局局长
李鹏举 县统计局局长
穆锦明 县人社局局长
穆锦彪 县编办主任
刘海平 县残联主席
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牛华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奋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陟峰 县教科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白素国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规划、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工作。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创建工作的汇报。
(3)审查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的实施方案。
(4)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5)表彰奖励在创建工作中做出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办公室职责
(1)对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校对照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进行达标情况督导,认真核实,从严自评,如实向市级提请复审。
(2)依据学校类型和有关要求,在上年度的教育统计报表中提取数据,计算区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7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0.50,初中≤0.45。
(3)认真填写、准确汇总、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起草各种文件,进行公众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满意度调查。
(4)建立健全档案材料管理制度,将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按照统一格式进行装订归档。
(5)安排自评工作,做到边查边改,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实行责任制,将责任细化到分管领导、股室、学校,同时,要严格落实问责制。
(6)逐校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包括自评材料、佐证材料是否齐全等。
3.相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办
①统筹协调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落实。
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政府领导重要职责,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
③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及时对乡镇、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
(2)县教体局
①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做好验收工作有关数据统计和材料的收集整理。
②负责自查、申报材料,迎检工作及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指导、督查、落实工作。
③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的督促落实工作。
(3)县财政局
①财政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落实学校标准化建设经费,落实装备专项资金,并向薄弱学校倾斜。
②指导督促乡镇财政填报相应栏目的数据并提供原始资料。
③提供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增加教育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报表。
(4)县发改局
①负责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优质均衡发展等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②在校舍标准化改造、学校标准化建设等项目上予以倾斜。
(5)县住建局
①负责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与配套学校建设。
②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③学校项目建设有关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6)县国土局
①负责学校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征收等工作。
②负责将学校建设项目列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学校建设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③提供上述工作的相关材料。
(7)县人社局
①指导做好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②扩大教师来源渠道,对招收录用予以政策保证。
(8)县编办
会同教育、人事部门共同做好教师核编定岗等工作,积极探索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
(9)县审计局
负责对全县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10)县统计局
负责提供近三年的相关统计数据。
(11)县综治中心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联合检查资料等。
(12)县残联
负责7-15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登记,提供相关的花名册和入学情况。
(13)县宣传部
负责对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县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舆论氛围。
(14)各乡镇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中小学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涉及各方面内容进行责任目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努力改善辖区内学校的办学设施和务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保障学校师生安全,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5年2月—2025年6月):县级创建、调查摸底,从严自评。
1.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柳林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主要工作任务。
2.对照标准,逐项分析我县基本现状,逐校反馈存在问题,切实起到边查边收,以评促建的作用。
3.列出重点、难点提请领导研究,拟定“未达标”指标的整改措施。
4.完成县、校自评表和自评报告送审稿等材料。
5.对所有中小学进行严格的自查自评,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要求。
第二阶段(2025年6月—2025年8月):查漏补缺,完
善提高,并做好迎接市级复审工作。
1.抓好重点及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工作。
2.初步完成全县所有指标的基础材料搜集整理工作。
第三阶段(2025年9月—12月):从严复核,指导整改,做好迎接省级督导评估。
1.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好各项工作用表,按规定程序公示、上报,有关部门准备好汇报材料。
2.所有材料按照整齐美观的标准,统一格式进行装订归挡。
3.召开相关会议,部署“迎评”工作。
4.检查“迎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分工负责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迎评”工作的各项准备情况。
5.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迎评”氛围。
1.根据省级督导反馈意见,继续做好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校校达到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要求,校校经得起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2.全面做好迎接国家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工作不力,拖拉推诿的,严肃追责。
3.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抓好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行动。广泛学习宣传各级有关“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具体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营造创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制定、实施、督查等方面的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人,把创建工作列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内容。
(三)完善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继续加大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认真抓好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间的差距,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着力抓好整改。县政府将对创建工作展开全面重点督查,责任部门要每月汇报,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公布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敦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进程,确保2026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