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发〔2025〕4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部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李利民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统计、税务、安全生产(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卫生、经济建设投资开发、退役军人事务、政务公开、重点项目、消防、外事、金融保险、民用航空、人民防空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县项目推进中心、县政府网络中心、县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煤气化公司、县便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县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县应急减灾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审计专业服务中心、县经济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民族宗教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老促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柳林调查队、金融机构、保险机构驻柳林分支机构、汽车站、柳林南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耀东副县长:负责交通运输、工业经济、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煤炭、能源、电力、国企国资、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铝循环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红工业园区、交通道路及铁路建设地方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心、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县城镇集体联合社、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柳林能源与环境院士工作站;铝循环工业园区管委会、吕梁柳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高红工业园区管委会、柳林县环境保护投资运营公司、柳林县国有土地投资开发公司、柳林晋西科技创新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地电柳林分公司,征费所、公路段,途经柳林县境的公路、铁路所涉管理公司,煤炭、电力、水泥、建材、制造、化工、能源、燃气、邮政、烟草、石油、移动、联通、电信等行业驻柳企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