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发〔202447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4年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28

(此件公开发布)

2024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

为指导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11《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办字〔202437号)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度吕梁市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面积的通知》(吕农服发202416要求,结合我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柳林县位于吕梁山西麓,黄河东岸。全县国土面积1288平方公里,总人口34.6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62万,占到全县总人口数的76.91%。目前,确权耕地面积55.60万亩,承包农户数4.43万户,户均承包地面积12.55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3万亩,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种植为主全县共有农业机具8738台套,其中动力机械516台、耕整地机械6996台、种植施肥机械61台、田园管理机械94台、收获机械79台、收获后处理机械382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273台、设施农业设备机械86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91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83台、排灌机械47台、其他机械30台。全县农业作业机具仍以小型农业机械为主,占比约65%左右。县委县政府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户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确保农业农村稳步发展。

二、试点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以党建为引领,做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聚焦粮食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高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提供有效支撑。积极探索发展区域特色农林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支持方式,为拓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域、开辟农业生产会化服务市场积累经验。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158元,完成托管试点任务10万亩以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全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各乡镇具体实施面积,按合同签订的田间监控系统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二)补助项目。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的生产托管服务。

(三)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耕(旋耕深耕深耕旋耕一体)、种(普通机播旋播一体铺膜播种等)、管护(防虫、施肥、打药)、机械收割等环节

(四)补助对象。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

(五)补助标准。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相同条件下优先补助耕、种、防、收全程托管的托管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原则上作业环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服务价格的20补助金额不超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根据农民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以及服务市场的发育成熟度,补助标准可相应逐步降低。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各个作业环节的作业指导价格。

(六)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试点任务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田间监控系统数据为准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组织。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选择的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且必须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1项目服务组织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机作业监控设备。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设有接待区,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5)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2服务组织的选择

1)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服务主体。借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本村现有的农机手、农业机械等资源,同时吸纳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深化党建引领,形成“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服务模式

2)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主体。各乡镇要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当地具有一定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乡集中连片推进,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托管模式

(二)确定服务价格。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由各乡镇负责调查本地市场价格,汇总上报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需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托管服务价格。要防止个别服务主体形成价格垄断,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三)签订服务合同。各乡镇要与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报乡镇、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级要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及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户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组织服务组织与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维护农民权益,增加集体收入。

(五)启动动态监测。各乡镇要对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组织,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

(六)检查验收。乡、村两级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乡镇农业生产托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中心对服务组织的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全面验收,并对各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乡、村两级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县项目领导组采取随机抽查验收的方式,通过电话抽查、入户抽查,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作业服务满意情况,在农户签字确认基础上,抽查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验收组要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

(七)拨付补助资金。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验收结束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八)试点绩效考核。试点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对所属区域内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依据项目验收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乡镇绩效评价完成后,县级对项目实施乡镇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抽验。县级抽验比例不低于30%,县级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省、市级将对试点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抽查。

(九)实行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试点乡镇坚决退出试点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和项目实施、考核验收、奖补资金发放等,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各成员单位配合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乡镇要选择当地具有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具体实施项目;村级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负责协助服务组织做好托管合同的签订、托管面积审核、作业实施过程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实施指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要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农业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对于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连续2年以上获得承担试点任务资格的服务主体,可以直接纳入名录库。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试点任务资格。

(三)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通知》(农经综函(202259号)要求,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服务主体、行业协会和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柳林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

22024年度XXX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样式)

3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摸底表

42024年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52024XXX(镇)农业生产托管各环节指导价

62024年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申请(模板)

7XX乡(镇)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荐名单(模板)

附件1

柳林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

工作领导组

为确保我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柳林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宏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利荣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员:李虎生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穆彦生 县林业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利荣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附件2

2024XXX乡(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样式)

人:

联系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编制

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组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粮食及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全县农户数、户均承包地面积,党委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及托管服务情况、承担该试点的优势、支持的主导产业对稳粮保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的重大意义。

二、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实施,主导产业发展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有何发展变化,对促进全县农业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三、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几个关键环节和内容、标准、面积、比例等,涉及村以及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包括两个:一是制定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二是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三)优选服务组织。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试点实施主体,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协议,组织试点实施。

(四)监督试点实施。包括如何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及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等。

(五)检查验收。包括每一个环节的服务结束后,如何组织

验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六)兑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组织服务组织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目标、效果分析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工作经费落实、督促指导、资金拨付及监管、宣传引导等内容。

五、有关材料

包括报送文件、试点区域示意图、主要服务组织名录等相关有说服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附件3


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摸底表

乡(镇)

是否整乡推进

村组名称

服务组织

名称

托管农作物

托管环节及面积亩)

是否党组织主导

备注

耕地

播种

防治

收割















































合计










乡镇负责人(签字

注:本表以村上报,乡(镇)汇总,经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报回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4

2024年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柳林县XXX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XXX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的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拟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及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哪几个关键环节和内容、标准、面积、比例等,以及涉及到的乡镇,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的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有关材料

包括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各项服务图表资料。

附件5

柳林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各环节指导价

乡镇(盖章) 单位

作业项目

市价

备注

旋耕



深耕



深旋一体



普通机播



旋播一体



铺膜播种



残膜回收



防虫打药



机械收割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附件6

2024年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申请(模板)

柳林县XXX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推动农业生产托管规模化经营,引领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经“四议两公开”议定,我村计划参与2024年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做好托管服务。

特此申请

XXX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XXXX

附件7

XXX乡(镇)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推荐名单(模板)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政策要求,经实地考察,现进推荐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如下

柳林县XX)XX村服份经济合作社

柳林县XX)XX村服份经济合作社

柳林县X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