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

数据库建设国家试点工作的通知

柳政办发〔2024〕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国家试点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4〕9号)文件精神,吕梁市被国家医保局列为2024年度“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工作的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县“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夯实全民参保数据信息基础,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精准扩面、精细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是以信息化赋能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做实参保人员基础数据信息,更好的保障广大居民朋友们医疗保障权益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试点责任,靠前行动、周密部署,锚定目标任务,高标准推动工作,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要以全民参保“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为抓手,全力提高参保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智能化水平。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统筹谋划,坚持严实作风,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

柳林县成立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工作专班。

组 长:曹俊芳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飞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侯胜利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员:高宏强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康 伟 县政法委副书记

强永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贾东升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侯林俊 县民政局局长

王 昶 县人社局局长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柳更生 县残联理事长

张再高 县税务局局长

刘瑾魁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主持县医保中心工作)

各乡(镇)乡(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局长侯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瑾魁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及县医保、财政、公安、人社、民政、农业农村、税务、残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乡镇由医保分管副职担任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管理员,并科学选拔各自然村网格员(要求:必须是可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和智能手机操作的人员)。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组织网格员深入社区、村居,对未参保人员特别是人户分离的应参保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协助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县医保部门要承担起组织协调、培训指导、数据库完善等核心工作。要及时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数据库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工作推进情况,为试点工作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三)县公安、人社、民政、农业农村、税务、残联等部门要与医保部门紧密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口信息数据支持,协助做好参保人员信息与人口信息的比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

(五)县政府督查室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实地督导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六)县政法委要承担起网格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网格化服务水平,持续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三、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请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接通知后,立即行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确定工作联系人,确保信息畅通、工作有序,认真填写《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及《乡(镇)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网格员信息表》,并于2024年11月13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医保局办公室(青龙市民服务中心15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llxybj2019@163.com)。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县医保局对该项工作实行周报告周调度,每周通报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交流学习活动,推动全县“一人一档”数据库建设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1.《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乡(镇)医疗保险“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工作网格员信息表》

3.各乡镇、村、居委管辖区域编码(电子版)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