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7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清洁办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吕清洁办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开展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形式多样、绿色环保的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围绕“用得起、用得好”的目标要求,推进我县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优质民用煤、生物质燃料)”的原则,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采取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优质民用煤、生物质燃料等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方式,全面推动全县2023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以供定改、以需定供、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统筹清洁取暖改造和“双清零”行动,坚决杜绝“未立先破”现象。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按照《吕梁市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23年取暖季结束前,确保全县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4%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积极推进柳林县沿川周边地区的集中供热覆盖工程主要集中在柳林镇区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

在气源便捷、居住相对集中的乡村,通过天然气管网延伸,实施“煤改气”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完成并报住建局。2023年完成“煤改气”1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稳妥实施“煤改电”工程

在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天然气管网管未延伸的农村地区,结合电网敷设及该地区实际情况推广居民自行煤改电200户。(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地电公司配合)

(四)边远农村优质民用煤替代散煤

对全县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的乡村地区,实施优质民用煤(生物质燃料)供应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交警队、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供热改造 

1. 居民取暖:

煤改气”改造费用以个户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为基准测算,每户建筑面积120平米以内(包含120平米),政府户均补贴6500元,包括户外采暖设备、燃气表、报警器及联动切断阀、不锈钢波纹管及庭院的管网,统一由经营企业提供并安装。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如居民建筑超出120平米,安装壁挂炉每增加4kw加收300元,增加费用居民自行承担。

  1. 居民炊事:

新接入的燃气用户,每户收取庭院户内燃气实施建设费2500元(包括燃气灶具一套、用于炊事的燃气表一套及配套的安全切断阀、不锈钢波纹软管、报警器)。

  1. 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按一户两表安装(便于核算采暖用气补贴量),采暖季取暖用气价格享受政府“暖心”气价1.00/m3

  2. 上述政府补贴费用(6500元),待经营方施工完成后,由乡镇、村委、经营方、监理单位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核算后报住建局申请政府拨付。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对自行“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采暖用电量按不超2600千瓦时月,用电价格0.2862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千瓦时执行。

(三)新能源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建设

1. 在城乡结合部、三川河沿川人群密集区,供热、改气、改电等相对困难且污染集中的区域,试行推广光伏、以醇代煤、生物质燃料清洁取暖示范工作。

2. 推广新能源清洁取暖工作补贴政策参照“煤改电”“煤改气”“优质民用煤供应(生物质燃料)”政策执行。

3. 统筹工业企业余热余能资源供应和区域用能要求,以氧化铝、水泥、白灰、电力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深挖余热余能资源开发潜力,保持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柳林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

组 长:燕明星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爱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赵一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耀东 县政府副县长

李喜平 县政府副县长

李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高艳忠 县政府办主任

王建云 县能源局局长

李东明 县发改局局长

艾永成 县财政局局长

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王 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

王 亮 县工信局局长

梁志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忠旺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仲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兴龙 县交通局局长

刘建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鹏举 县统计局局长

强永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柳保平 地电柳林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王建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调度、统计、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责任

能源局

  1. 负责指导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的实施及运营安全工作;

  2. 责协调地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3. 负责指导全县冬季优质民用煤供应点的分布及日常供应工作;

  4. 负责督促落实全县煤层气增产工作;

  5. 负责全县地热能试点推广工作。

住建局

  1. 负责指导全县既有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 配合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热能供暖工作;

  3. 负责集中供暖、“煤改气”工程的实施、运营和安全工作;

  4. 负责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

发改局

  1. 负责制定“煤改电”用电、“煤改气”用气、优质民用煤、生物质供应指导价格;

  2. 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工作;

  3. 负责统筹协调煤层气增储上产相关工作;

  4. 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5. 负责制定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财政局

  1. 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工作;

  2. 负责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的补贴标准和使用原则;

  3. 负责筹措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会同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能源局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拨付工作;

  4. 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绩效评价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

  1. 责督促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

  2. 负责督促做好燃气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及环境监管工作;

  3.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燃煤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

  1. 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2. 负责指导协调焦化企业焦炉煤气保供工作。

自然资源局

  1. 指导全县并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用地手续测办理工作。

  2.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煤层气勘探增储工作;

  3. 配合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地热能供热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和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2. 依法对优质民用煤及生物质燃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局、交警大队

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局

负责优质民用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统计局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的相关工作。

乡村振兴局

  1. 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困难群众的确村确户工作;

  2. 负责制定困难群众因取暖而返贫致贫防范措施;

  3. 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确村确户工作。

农业农村局

  1. 负责全县农村生物质燃料供应日常管理工作及确村确户工作。

  2. 负责指导全县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地电柳林分公司

  1. 负责“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作;

  2. 做好电源供应保障的具体工作;

  3. 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地区确村确户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协调配合和优质民用煤(生物质燃料)发放及日常供应监管等工作和散煤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

(三)坚持协同作战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清洁取暖项目早安排、早开工、早建成。县住建、能源、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宗旨,加快清洁取暖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地电公司各集中供暖、城镇燃气、电网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企业要编制2023年企业清洁取暖行动方案,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热、供气、供电管线网提前铺设到户,确保清洁取暖项目改造用热、用气、用电安全可靠。

(四)加强日常调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调度频次和调度内容要求,采暖季前调度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进展情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优质民用煤供应点布局设置等,进入采暖季后,每周调度一次运行情况和优质民用煤(生物质燃料)供应入户情况。

(五)强化安全管理

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清洁供暖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安全关。要建立清洁取暖工作监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强化监督考核

县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各种路径的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严要求、高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协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清洁供暖任务按期完成。


图解:关于对柳林县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