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柳林县“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土地综合管理、加强土地综合执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大棚房问题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执法行动,整改和化解一批卫片执法检查、大棚房问题和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检查以及日常土地管理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不断强化各乡(镇)依法管地、用地意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2月6日,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大棚房问题和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以及土地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快各类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着力建立全县上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工作任务

  (一)土地卫片执法整改专项行动

  1.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

  工作任务及措施:各乡(镇)要对照2018年12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全部进行实地核查,分类归纳,具体为:王家沟乡核查图斑数39个,面积292.48亩;成家庄镇核查图斑数43个,面积615.54亩;薛村镇核查图斑数23个,面积385.12亩;石西乡核查图斑数28个,面积266.91亩;庄上镇核查图斑数35个,面积275.46亩;贾家垣乡核查图斑数25个,面积155.33亩;孟门镇核查图斑数98个,面积1401.86亩;柳林镇核查图斑数51个,面积363.64亩;陈家湾乡核查图斑数14个,面积49.14亩;三交镇核查图斑数14个,面积81.18亩;穆村镇核查图斑数20个,面积129.12亩;金家庄乡核查图斑数13个,面积123.98亩;李家湾乡核查图斑数13个,面积67.83亩;留誉镇核查图斑数20个,面积525.11亩;高家沟乡核查图斑数14个,面积119.03亩。对经实地核查、比对,确定为违法图斑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拆除整改工作,消除违法状态。拆除整改工作要严格标准,达到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验收标准。

  时间要求:2019年元月20前所有认定为违法的图斑全部拆除,达到复垦验收条件,所有违法状态全部消除。

  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开展宣传活动。

  县国土局负责卫片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县级督察、审核验收、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和侦办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卫片执法检查相关经费。

  县检察院负责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涉嫌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县法院负责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县国土局强制执行申请。

  县住建局负责按照职责对违法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二)大棚房问题、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及措施: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棚房问题、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开展再一轮的排查摸底,排查要做到全覆盖。对本乡(镇)2012—2017 年所有备案过的设施农用地全部进行实地排查,做到一宗不漏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具体为:王家沟乡11宗,面积99.32亩;成家庄镇15宗,面积454.54亩;薛村镇3宗,面积3.63亩;石西乡4宗,面积7.3亩;庄上镇6宗,面积84.17亩;贾家垣乡7宗,面积67.93亩;孟门镇3宗,面积5.48亩;柳林镇12宗,面积53.33亩;陈家湾乡14宗,面积47.88亩;三交镇8宗,面积14.82亩;穆村镇3宗,面积19.81亩;金家庄1宗,面积14.77亩;李家湾乡1宗,面积2.17亩;留誉镇11宗,面积87.35亩;高家沟乡3宗,面积6.17亩。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如实予以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的情形。

  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乡(镇)政府要本着稳妥、有效的原则,按照问题类型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一案一策,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规范的立即规范,该补办手续的立即补办,确保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到位。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避免产生后续遗留问题。

  时间要求:2019年2月6日前各乡(镇)完成全部排查和整改工作。

  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承担大棚房问题、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抓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要将责任层层落实。

  县农委负责牵头开展我县大棚房问题、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有关问题的排查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并督促整改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抓好大棚房问题、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中有关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配合县农业部门督促各乡(镇)完成整改工作。

  (三)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及措施:落实我县2018年土地问题约谈暨问题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对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例行督察反馈我县的5类共计41个问题逐项展开整改。

  时间要求:2019年2月6日前整改到位率达到40%,2019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率达到80% , 2019年9月底前整改到位率达到90% , 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紧扣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重新梳理完善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履行本区域耕地保护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县国土局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督促、业务指导,督促各乡(镇)按进度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对于涉及多部门整改任务的,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合力。

  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完成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交通部门的有关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和侦办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对违法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查处。

  (四)土地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及措施: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消化一批存量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国土、公安、住建、农委等部门要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六到位”的要求依法处置到位,即:该没收的要没收到位,该拆除的要拆除到位,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执行到位,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要处分到位,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到位。

  建立由国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防控、查处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监管机制。对未经国土部门预审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发改、经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安监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项目,农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交通、水利、公路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通过健全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存量违法用地行为。

  时间要求:2019年2月6日前完成

  责任分工: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排查,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实施拆除,负责整改、处置和消化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辖区范围内形成依法守土的良好氛围。

  县国土局负责牵头开展土地管理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情况。牵头实施土地综合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和报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地案件,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县公安局负责对群众举报和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审查。对土地违法突发案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办并维护联合执法的现场秩序。

  县法院负责对国土部门移送的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县住建部门负责违法建筑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采取措施制止违法建设并查处。

  县农委部门负责依法处理各类种养殖等涉农项目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柳林县“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惠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兵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文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小玲 县检察院检察长

  梁致敏 县人民法院院长

  马星明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孔 尧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春明 县财政局局长

  梁志华 县国土局局长

  贾四勇 县交通局局长

  贺瑞斌 县农委主任

  王开贵 柳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柳更生 王家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利荣 成家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琰 薛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晓峰 石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彦民 庄上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文斌 贾家垣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国兵 孟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 喆 陈家湾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世平 三交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海斌 穆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永军 金家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车志宏 李家湾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春焕 留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卫国 高家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志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组下设三个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各乡(镇)“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进展不快的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并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领组。督查组具体组人人员如下:

  (一)督查一组

  组 长:高林斌

  副组长:刘殿弘

  成 员:高翠林 薛小强

  督查范围:薛村镇、三交镇、高家沟乡、石西乡、孟门镇

  (二)督查二组

  组 长:刘志平

  副组长:王志刚

  成 员:刘彦飞 杨武

  督查范围:成家庄镇、王家沟乡、贾家垣乡、陈家湾乡、李家湾乡

  (三)督查三组

  组 长:冯 丽

  副组长:陈玉喜

  成 员:李瑞明 柳晓峰

  督查范围:柳林镇、穆村镇、庄上镇、留誉镇、金家庄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大棚房问题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全力开展此次“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特别是对辖区内的卫片执法问题、大棚房和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及土地例行督察问题要重点安排部署。要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研判,制定出台相应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具体职务、工作目标和工作时限,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二)科学分类处置,强化土地管理成效。各乡(镇)要本着“新账、旧账一起算"的原则,对本乡(镇)内土地管理各类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切实强化土地综合管理。对具备办理手续条件的项目,县国土局要强化服务,加快审批;对批而未供用地、闲置土地等,要在处罚到位的基础上,依法收回用地指标调剂使用;对落实占补平衡不力,增减挂钩指标只借不还的,县国土局要积极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对专项行动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各乡(镇)政府要痛下决心,坚决拆除整改,确保处置到位。

  (三)完善责任体系,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是辖区土地综合执法的责任主体,承担土地综合执法主体责任,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强化依法用地意识,无论哪一类项目用地,都必须以合法用地手续为前提,要积极督促各项目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国土部门履行土地综合执法监管责任,负责牵头落实土地综合执法监管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执法长效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土地综合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共同防范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土地综合管理水平。要建立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县国土等部门要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宣传,要积极运用网络、电视、标语等载体,坚持长期宣传土地管理相关内容,着力在全县上下构建“人人守土、人人爱土”的舆论氛围。要完善各部门发现、报告、预警、拆除和移送联合机制,国土部门要切实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充分发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联网和“批、供、用、补、查、登”监管平台及时发现违法用地线索。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向国土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国土部门要将违法线索第一时间报告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查处,涉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送。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牵头协调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案件,适时在当地报刊、广播、网站公开查处信息,公开通报、曝光重大典型案件,确保在本辖区内形成震慑。

  (六)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专项行动成效。各乡(镇)政府要不等不靠,立即行动,以坚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实行日报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将工作开展进展情况报“土地综合执法月”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刘殿弘,联系电话: 13935802996)。各督查组要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不快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将予以问责。对于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将移交县纪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