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和体育单位,县局各股室:
2023年11月16日,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火灾事故的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 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抓好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柳林县卫健体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卫健体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 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办发〔2024〕19号)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 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 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精准发力、 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 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 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 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 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医疗卫生和体育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压紧压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小型医疗机构、体育相关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医疗卫生和体育相关的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体育相关活动场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使卫健体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县局成立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巨珍 县卫健体局局长
副组长:刘利利 县卫健体局副局长
李海宽 县卫健体局副局长
杨三喜 县卫健体局三级主任科员
柳瑞玲 县卫健体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县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各托育机构负责人、各体育相关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结合柳卫字〔2024〕5号文件中分组进行包联督查(第四组负责督查各托育机构)。负责协调各包联小组日常工作,组织会商研判重大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重点突出问题。
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涉及多产权、多经营主体的,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四、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场所)要围绕整治重点,结合工作实际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各单位(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亲自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附件1)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单位(场所)对排查发现的 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县局将对各单位(场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附件2)。对自身能整改的,全部限时完成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将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将应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信用监管等综合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单位(场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鼓励单位内部员工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现场召开曝光警示会议,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职工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措施。县局将组织媒体记者参与,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推动隐患整改。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单位(场所)要围绕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点薄弱点,重点场所,关键部位,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微型消防站责任人,按照制定的消防应急演练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县局将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各单位(场所)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单位(场所),县局将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县局将结合《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卫字〔2024〕5号)文件分四组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督导检查,通过督查将如实反馈督导情况,通报问题不足,压实责任落实,提出建议措施,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7日前)。各单位(场所)要结合实际围绕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发动,向单位职工、社会群众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通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 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 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31 日前)。县局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场所),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场所)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 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 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 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场所)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 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 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 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县局将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场所)每周五前报送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大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1、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局1109室。县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场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贾冬冬0358-4024315
邮箱:llxwsjjdk@126.com
附件:1.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2.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附件1
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单位场所名称
自查(排查)时间
整治重点问题 | 自查(排查)重点内容 | 自查(排查)情况 |
违法违规施工 作业和生严经 营 |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是否 不涉及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 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是否 不涉及 | |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又进行 | 是否 不涉及 | |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是否 不涉及 |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 是否 不涉及 | |
应急厂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是否 不涉及 | |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是否 不涉及 | |
多业太昆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 是否 不涉及 |
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否 不涉及 | |||
人员密集场所尸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用电行力 | 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 是否 不涉及 | |||
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是否 不涉及 | ||||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 是否 不涉及 | ||||
其他突出 问题隐患 | 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 是否 不涉及 | |||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 是否 不涉及 | ||||
电缆井、管道井、楼板缝隙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是否 不涉及 | ||||
以上重点整治 问题具体情形 描述 | |||||
发现的其他 隐患问题具体 情形描述 | |||||
单位场所自查人员 (签字) | 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 (签字) | ||||
排查单位名称 | 排查人员(签字) |
附件2
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 场所 名称 | 地址 | 主要 负责 人 | 联系 方式 | 场所 类型 | 建筑面积、层数、从业人数 | 是否留宿 (留宿人 数) | 存在的隐 患问题 | 整改 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督改责任单位 | 督改责任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