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惩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卫发密电〔2022〕3号)要求和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全健康老龄化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权益保障等统筹发展,重点整治规范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到2022年10月底,全面打击整治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组织领导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工作。
组 长:陈秋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宋永福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赵小明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高国平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科科长
宋吉荣 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科科员
王志坚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人口科科长
李翠梅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人口科科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赵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坚同志为联络员,负责衔接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四、开展范围
五、重点内容
(一)全面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检查。全面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坚决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发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存在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着力纠正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不力,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处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三)不断强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规范依法执业行为。
六、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5月初到10月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3个环节前后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研究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同时,通过针对性宣传广泛动员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线索,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对象,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至9月23日)按照“县级核查一市级、省级抽查”的程序展开,厘清各级职责,统筹推进实施,分层分阶段推动工作。
1.县级核查(5月21日-7月25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打击整治,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机构违法办医行动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2.市级抽查(7月26日-9月20日)市卫健委在完成市级养老机构全面核查基础上,根据县级核查情况,组织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开展重点实地抽查。对全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打击整治养老机构违法办医行动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接受省卫生健康委的抽查和评估,固化打击整治成果,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与民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掌握本区域各类养老机构底数,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要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二)落实责任,强化担当。要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加强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采用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要严禁人为“拔高”“凑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
(三)畅通举报,回应诉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设立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并通过开设网络、电话、信箱等举报通道广泛向社会公布,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将跟踪掌握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盯办。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四)宣传引导,报送信息。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阶段性总结复盘,挖掘亮点,打通堵点,补上漏点,及时统筹做好主流媒体、新媒体和社会面宣传,重点宣传阐释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成效、创新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感人事迹、群众参与情况等。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负面敏感舆情的调控管控,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同时每月 10日前,要向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报送打击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其他重要信息要做到即时报送。
(五)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在打击整治养老机构违法办医行为同时,深入研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政府监督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行为。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8-4022352
柳林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0358-4050660
附件:打击整治养老机构违法办医行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