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站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我局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结合《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林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安20261),现将《柳林县水利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柳林县水利局

2026315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水利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

为强化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林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安发20261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总体要求

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股站长、中心主任、公司董事长参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和具体分工分别承担相应安全生产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二、组织分工

(一)领导职责

刘忠旺(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卫小强(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工作分工,承担分管的水保、河道等安全生产责任。

张念东(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工作分工,承担分管的水利、防汛等安全生产责任。

于青义(水利发展中心主任):承担水利发展中心安全生产责任。

(二)分工职责

机关党建办: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快速部署、扎实落实”的闭环机制,全年专题学习频次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一次),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系统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综合股:负责做好局办公区消防安全工作,抓好局机关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工作中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水利股: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包括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水质情况、水量情况、工程设备情况和其他水利工程的设备运行、管理情况;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预案编制情况;指导农村供水工程、提黄灌溉工程、农村水电站、抗旱服务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水保股:指导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淤地坝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河长制办公室(河道办):督促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全县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河道采砂安全监管工作。

防汛办:指导全县堤防、水闸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风景区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山洪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处理情况。

政策法规监督股: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组织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政策法规股主要任务是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不代替局机关各股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水利发展中心:负责做好中心办公区消防安全、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机关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研判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信息报送机制

各股站确定一名信息报送人员于每两周(每月月中、月末)将本业务领域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记录报送政策法规股。局直管水利工程项目部根据相关要求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至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三)研判机制

按照职责分工,各股站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和季节性特点,对重点的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制定防范化解的对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四)督导检查机制

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要结合水利领域工作实施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五)通报制度

适时通报全县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应急响应机制

健全完善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本职责分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