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2025年度考核的实施方案》(柳人社字〔20263)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2025 年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县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客观、公正考核事业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德、能、勤、绩、廉表现。以严格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励全局人员锚定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效能,奋力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生态保护等工作提质增效,为柳林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二、考核原则及范围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依法进行的原则,对局属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进行考核。水利发展中心未纳入本年度县级统一考核单位范围,其事业人员及工勤人员另行组织考核。

三、考核内容、等次及等次比例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具体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5%以内。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忠旺

副组长:卫小强 张念东 于青义

成 员:李志宏 白永志 魏宝平 樊国连 

白勇强 刘耀文 李永娥 高建宇

考核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考核的各项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二)民主测评

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被考核人员工作实绩、综合评价按“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价,对综合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评价。

(三)确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及工作表现,对被考核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撰写考核评语,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五、考核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请假超过半年和旷工人员、借用及外出学习人员、新录用试用期人员、2024年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考核,严格按照柳人社字〔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考核备案

年度考核工作在20263月份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上级考核组通知为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于20266月底前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按照县人社部门要求及早准备、按时报送。

柳林县水利局

20263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