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治水思路,依据《柳林县水资源管理能力提升暨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柳水字202519号)的安排,我局积极开展了全县水资源管理能力提升暨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阶段的摸排情况如下:

一、排查工作概况

本次排查工作旨在全面审视各类审计和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状况,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同时,重点检查取

用水户是否存在超许可取水、超计划用水、超定额用水、无证取水、无计量取水以及是否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等“三超两无一开展”问题,坚持消除存量问题、遏制新问题的产生,以实现全县取用水问题的“动态清零”。此次共排查用水户111户,建立了详细的摸排台账,并且按时向市水利局报告了摸排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主要问题摸排情况

(一)无证取水问题

在排查过程中,针对无证取水的问题,我们已根据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复、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但未发放取水许可证、以及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并已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整治措施。对于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复的,我们及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直至相关手续完备后方可取水;对于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的,我们已督促其尽快启动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与核验工作。

在此次排查的111户用水户中,全部已取得取水批复,其中5户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但未发放取水许可证(其中2户暂不发证,分别位于柳林县铝循环工业园区和柳林高红循环经济示范区);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并已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有106户。

(二)超许可、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问题

排查中发现,部分取用水户存在超许可、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情况。对此,我们已责令其限期安装、更换或修复计量设施,以确保满足《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相关要求,并将按照既定程序对其进行处罚。

排查结果显示,存在超许可、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问题的用户有2户,分别是柳林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柳林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三)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合格问题

通过实地走访和现场摸排,我们发现部分取用水户的二、三级计量设施安装率未达到95%85%。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已督促其尽快整改,确保计量设施能够准确反映用水水平。同时,对取用水平台推送的计量异常、直报水量超许可的取水户进行了重点摸排,为严格用水过程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问题

水平衡测试是用水单位进行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排查中,我们发现68户用水户(非重点用水户)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对此,我们将逐步督促具备测试条件的用水户开展测试工作,对于具备测试条件拒不开展测试的,将采取核减其年度用水计划和取水许可证到期不得延续的措施

(五)水资源配置合理性问题

在排查水资源配置合理性方面,我们重点摸排了取用水户取水许可是否符合我县的相关管控指标。经排查,用水户取水许可未超过我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黄河干支流分水方案、地下水分水方案;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达到30%以上。配置工程取水用途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超用途配水、实际用水户与取水许可批复一致。

(六)欠缴水资源税的问题

在本次摸排中发现,2024年度我局依照与税务局信息传递的规定,及时向税务局传递了柳林县康佳煤焦有限公司和柳林县晨辉洗煤有限公司的年度用水量数据。然而,这两家企业均未缴纳2024年度的水资源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基于摸排工作的成果,我们将深入分析违规取用水问题的根源,为下一阶段出台相关整改措施、完善取用水监管奠定基础。同时,我们将加强监管,采取“一事一跟踪”的方式跟踪检查,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下一步整改任务并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柳林县水利局将以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县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柳林县水利局

20254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