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在柳林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决策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一体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柳林县乡镇、县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一体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柳法治办〔20245)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柳林县水利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以法治教育促进法治建设

(一)健全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

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局机关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担任县水利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柳林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牵头股室综合办公室;配合股室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党对法治山西建设试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以法治教育促进法治建设。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创优提升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良好法治环境。(牵头股室综合办公室;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专门制定法治教育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民法典》《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水法律法规。同时,积极组织或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深入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牵头股室局综合办公室;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推进依法治水。坚持以水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加强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指导审核把关作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整治涉水涉河乱点乱象。同时,不懈推进扫黑除恶。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与水利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切实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廉政风险管控制度》,对重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杜绝个人决策、随意决策、盲目决策情况发生。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安排,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邀请驻农口纪检组列席会议,并按纪检组要求及时履行报备程序,切实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牵头股室综合办公室;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强化数字赋能监管。及时完成监管事项的认领、新增、完善、审核等工作,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全力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数据,并实行动态监管,重点提升监管事项清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编制、执法人员注册比率、监管行为信息及监管对象数据录入率及准确率。(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水利法律法规读本、宣传册,制作刊版,张贴宣传画册,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山洪灾害防御等涉水知识,进一步增强民众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七进”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下基层活动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推动普法宣传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牵头股室: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配合股室: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柳林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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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