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支持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安排部署,强化法治一体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法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水利支撑。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全面依法治

县委员会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制定印发了《柳林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要点》(柳水字〔202369号),从“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党对法治一体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对标对表,全面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四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十五项具体工作,将2023年“三个法治”一体建设主要任务全面分解到局各股室站,做到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落地落实。

(二)规范创建法制部门。为全面完成三个法制一体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创建法制部门,依据中共柳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柳法治〔20237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制定印发了《柳林县水利局“法治部门”创建指标》(柳水字〔202372号),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部门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法治部门建设正确政治方向;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三大建设内容,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制定了73项具体创建指标,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推进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法制部门创建目标任务。

(三)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县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学思践悟不深入”这一主要问题,结合部门职能,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柳林县水利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方案》(柳水党组〔20238号),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清单,针对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措施推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此外,根据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和“两不一欠”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两不一欠”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柳水党组〔20239),并以柳水党组〔202310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两不一欠”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了“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治理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进一些具体问题有效落实,较好地回应了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需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进一步激发和塑造了水利发展新动力新形象,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了水利服务保障

(四)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廉政风险管控制度》,对重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杜绝个人决策、随意决策、盲目决策情况发生。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安排,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邀请驻农口纪检组列席会议,并按纪检组要求及时履行报备程序,切实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五)深入开展依法治水。坚持以水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加强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指导审核把关作用,制定印发了《柳林县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奋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方案》(柳水字〔2023113号)、《柳林县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柳水字〔2023116号)、《柳林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柳水安〔20235号)、《柳林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柳水安〔20236号)、《柳林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柳水安〔202310号)、《柳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柳水安〔202313号)、《柳林县水利局关于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检查方案》(柳水安〔202320号)等系列文件,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水。2023年,闭环办结4起违法取水行政处罚案件外,收缴行政罚款14万元。完成2个项目水资源论证6个项目取水许可验收10个项目取水许可延续办理和5个项目水资源影响审查,督促8个涉河项目完成防洪评价报批、12个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2个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73.78万元,全部征收到位历史欠缴河维费214.21万元,水行政执法成效明显,水利法制建设持续发展、完善、巩固、提升。

(六)不懈推进扫黑除恶。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与水利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一是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以柳水字〔202366号对本部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奠定有力组织保障,确保责任无缝衔接。二是以柳水字〔202367号印发了《转发柳林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通知》,局党组组织全局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着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制轨道上向纵深推进。三是根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扫黑办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围绕20229月全国扫黑办下沉吕梁市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并制发的问题清单,对表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柳林县水利局关于全国扫黑办第三批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柳水字〔202368号 ),聚焦重点问题方面思想认识不足、宣传普及不全面和综合治理方面行业监管部门重视程度有所减弱、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等工作不足,细化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定期督查指导、及时跟踪问效,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四是加强联勤联动,依法整治涉水涉河乱点乱象。县水利局与各乡镇联动开展了柳林县2023年清河专项行动,县水利局和县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柳林县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县水利局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了柳林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完成全县河道“四乱”问题核查整治77个,清理河道“乱堆”障物72万立方米,拆除河道“乱占乱建”设施1.2万平方米,有效维护了河道健康生命和安全有序局面,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七)持续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3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水利法律法规读本、宣传册,制作刊版,张贴宣传画册,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山洪灾害防御等涉水知识,进一步增强民众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2023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水行政执法培训会议2次,邀请局法律顾问向全局人员辅导培训行政法律法规知识1次,组织召开全县防汛和河长制工作培训会议1次,利用“3.22”世界水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份,制作大型刊版7块,宣传受众覆盖城区和各乡镇、各重点企业,为推进水利法制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水利业务水平仍然较低水利工作业务线强,覆盖面广,现有工作人员包括技术力量和执法力量均显不足,影响和制约了工作开展。究其原因,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教育培训仍显不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意识和水平仍然不高。二是专业人员结构存在断层情况,长久以来专业方面新鲜血液得不到补充,工作衔接较为困难。

)“放管服”进展仍不均衡目前“放”的工作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等工作,进展相对比较顺利。“管”和“服”工作进展仍然相对滞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转不充分,政务服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主要原因是“服”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够,工作仍然不够严谨规范。

水政执法力量仍然薄弱。我局水政执法工作涉及事项多任务重,但仅7名局行政领导具有执法资格,影响工作推进和执法效率。主要原因是我局无专门的水政执法队伍编制,一线人员基于事业编无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与艰巨繁重的执法管理工作形成突出矛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学习、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主责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组织制定了水利局2023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法治部门创建指标,深入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和明晰责任,与各分管领导、各股室站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促进了责任传导与职责履行。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依纪依法、民主集体决策。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对重要涉水法律事务进行把关指导和合法性审查,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依法高效推进行政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效能,依法查处整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五是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利用每周二工作例会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性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和涉水法律法规,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辅导讲座,向干部职工发放法律学习资料,不断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法制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

(二)持续开展水行政执法行动。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严肃查处涉水违法行为,整治乱点乱象,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

(三)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水利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平台,运用报纸、媒体、宣传专栏等多种宣传手段,提高社会各界对涉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水政执法满意度,不断扩大法治工作影响力,为推进水利法制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柳林县水利局

202422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