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了确保“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局党组研究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为目标,铁拳整治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推动全党员干部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水利工作,为实现“两争一先”奋斗目标提供水利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条条梳理、项项查摆,追根溯源、见人见事,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3、坚持为民服务。坚持开门整顿、开门纳谏,始终把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4、坚持攻坚克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涉险滩、破难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把作风转变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

5、坚持建章立制。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推动全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行效能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凝心聚力推动实现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有禁不止,执行规定不严问题。着力解决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表态多、行动少调门高、落实差,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

(二)自由散漫,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着力解决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考勤、请销假和外出请假报备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批不规范问题;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随意离岗,工作日午间饮酒,无故缺勤或长期不在岗问题;上班期间串岗、聊天、炒股、购物、刷抖音、看电影、打游戏等问题;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缺席、随意代会开会精神不振、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问题;驻村工作队“走读”不驻村、不执行“五天四夜”驻村要求,驻村干部到岗不履职、出工不出力,对村情不熟悉、政策不掌握、工作不落实问题;上班期间仪容不整,着装不得体、举止不端庄,语言粗鲁、语气生硬,特别是执法人员工作期间不着制服,不携带执法记录仪,不亮证执法问题;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手机通讯随意关闭、处置突发事件不及时等问题。

(三)缺乏担当,行政效能低下问题。着力解决观念陈旧、能力不足,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敏感、不掌握,存在思维定势、路径依赖,没有推进工作的硬招实招,迟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不会为”问题;工作动力不足、精神懈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不在状态,不催不动、推拖等靠,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应付差事、得过且过等“不想为”问题;明哲保身,缺乏干事创业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拖,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等“不敢为”问题;调研督导只出题不答题,坐在车里转,隔着玻璃看,群众没接触几个、情况没了解多少,脚不沾泥、身不染土,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等“不务实”问题。

(四)监管不严,落实责任不力问题。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问题;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抓班子、带队伍不严格,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因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压力传导递减而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等问题。

(五)漠视法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关注的“事难办”“多次跑”等难点问题解决不认真,服务意识不够强,甚至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问题;执行水利政策徇私枉法、优亲厚友、贪污挪用问题;利用职权欺压群众、侵吞集体或他人财产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反映或巡视巡察发现的其它方面纪律作风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委安排,此次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11日至425日)

1、召开动员会议。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县动员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活动机构和工作机制。

2、抓好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 年版)》《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思想破冰引领精神提振。

(二)自查自纠阶段(426日至525日)

1、深入自查自纠。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对照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深挖细找、对号入座,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为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2、形成问题清单。对照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将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对于自查自纠问题,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526日至625日)

1、落实整改责任。以自查自纠、自我教育、自我改正、自我提高为出发点,对列出的问题清单,党组召开专题整改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班子存在的问题,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实行“交账”制度;对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由其本人认领,制定整改清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2、实行销号管理。对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要立行立改、即时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盯住改、限期改,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持之以恒,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626日至710日)

1、民主评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管理对象及群众代表对纪律作风转变情况开展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及时整改完善。

2、建章立制。围绕活动期间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梳理修订工作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机关有制度议事、干部按制度办事、工作靠制度落实,切实构建起纪律作风方面的长效机制。

3、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集体研究形成总结情况报告,人人撰写活动心得,巩固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这次全县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是根据我县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局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爱军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张念东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张念东兼任

(三)从严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全程跟踪督查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站及其人员的活动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县委督查委员会的督查指导和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顶风违规违纪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公开栏、电子屏、办公区墙面等载体,及时报道、反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公布活动举报方式,接受监督,要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正向激励,形成全局上下抓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查找在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制度执行,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度。“一把手”要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此次活动有序开展。实施“一线工作法”。局班子成员要针对分管领域或工作中突出的难点问题深入农村、走进群众、直插工程现场进行专项调研,大兴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检查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开展党内和群众监督,了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促进整改落实。实行告诫问责制度。一旦出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苗头性问题,局党组要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消除问题;强化“第一负责人”责任,出现违反作风建设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实施绩效考核机制。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基础,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抓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周二例会制度,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每周自查、每月梳理,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推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领导批办性、指导性的批示件,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落实并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应当随到随办。问题比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制定明确任务、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间的实施方案,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因不可抗力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说明情况。

(六)强化统筹结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县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水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中国共产党柳林县水利局党组

20234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