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有关股站: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为切实落实好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全县水旱灾害防御情况,进一步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及时消除度汛安全隐患,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水利局对各乡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象与洪涝灾害形势预报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汛期全市降水偏多且有明显集中的趋势,与历年同期比较,北部地区偏多2~3成、中南部偏多1~2成;7月各县(市、区)降水量95~155毫米,与历年同期比较大部分地区偏多1~2成,8月各县(市、区)降水量105~160毫米,与历年同期比较大部分地区偏多1~2成,9月降水量50~80毫米,与历年同期比较大部分地区偏少1~2成。 

  在主汛期降水比常年同期偏多,且部分地区暴雨、大风、冰雹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发生的概率偏高,极端天气出现的概率较高,局部暴雨洪水主要集中在“七下八上”主汛期,加之我县在防洪工程体系、淤地坝安全、山洪灾害防治和基层防御能力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洪涝灾害的防御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三川河及黄河支流比较容易发生洪水,防汛形势较为严峻! 

  7月10日22时54分许,忻州繁峙县岩头乡辉峪沟发生山洪造成人员被困,2人遇难;7月11日至12日,山西省晋城市发生64年来最强降雨,11日,晋城市泽州县南岭乡曹河村突发山洪,导致多间房屋被洪水冲毁,1人被埋,7人失联。各乡镇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县委、政府要求,吸取忻州、晋城两起事件的深刻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细微的排查整治,科学研判应对,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强降雨引起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此生灾害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度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是否成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重点河段、淤地坝、边山峪口、水电站等防洪重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护责任人、报汛责任人等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状签订情况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高度重视每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特别是各乡镇新上任的乡镇长、分管领导、各类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还有部分不熟悉这方面工作,要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抓紧主汛期来临前的这一关键时段加强培训,把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压细,确保每个环节和每项具体工作都有人负责。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加大水旱灾害防御检查整改力度,在做好汛前自查及市县两级排查发现遗留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在主汛前再开展一次水旱灾害防御自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抓紧对本区域范围内重点部位再进行一次专网式的排查整治,紧盯各个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必要时提请县防汛指挥部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坚决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改不间断”。 

  (三)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水雨情发展,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做到立足“早、准、快”,努力延长遇见期,提高预报精准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预警发布平台或三大通讯运营商、电视台、微信等媒体,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到信息全覆盖,预警到位。 

  (四)进一步强化淤地坝度汛安全。淤地坝务必实行专人巡查值守,做到“一坝一人,一坝一预案”,强降雨期间增加值守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险情及时组织下游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各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要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执行“九个一”防御标准和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增强村级预警员的责任意识,熟练掌握设备操作,主汛期不能离村脱岗;加强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密切关注自动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提高自动监测站数据上报率和准确率;积极开展对简易站点的排查检查,确保每个简易监测站都能正常运行。各乡镇要加强山洪灾害的培训、宣传、演练,明确山洪灾害防治村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确保群众转移“方向对、跑得快”。 

  (六)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与汛情信息报送。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强降雨过程务必到岗到位、现场指挥,及时督促有关防御工作的落实。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值班力量,实行“双人值守”。各值班值守人员要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密切关注水雨汛情变化,及时、准确报送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切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开展汛期督导检查 

  主汛期即将来临,根据《柳林县水利局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方案》,结合市县“治水监管百日行动”等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汛期水旱灾害防御督导检查工作。 

  (一)督导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汛期7月15日—9月30日。 

  (二)分组安排

  此次检查分为三组,设组长一名,组员由相关股站人员组成,分组情况见下表: 

    

  2021年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检查分组情况

    

组  名 

组  长 

组  员 

检查单位 

第一组 

李彦平 

水保站 

安全股 

王家沟乡、成家庄镇、贾家垣乡、薛村镇、孟门镇 

第二组 

刘探昌 

河道站 

水政股 

柳林镇、高家沟乡、三交镇 

穆村镇、李家湾乡 

第三组 

成景河 

水旱灾害防御股办公室 

庄上镇、留誉镇、金家庄镇、陈家湾镇、石西乡 

    

  (三)工作方式

  检查贯穿整个汛期,检查以乡镇自查为主,结合水利部门现场督导检查方式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主要以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检查重点项目

  1、防御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防御责任体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水电站、淤地坝、重点河段、边山峪口、在建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威胁区等防洪重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到位和履职情况,并通过现场或电话方式进行抽查,确保责任到人。 

  2、高风险区人员转移安置情况。主要检查督查各乡镇辖区内,高风险地段人员转移安置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区有人员数量统计、由谁来负责转移、转移路线、安全区设置等情况是否落实。 

  3、淤地坝管理情况。“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学习培训和履职能力情况;“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预案的编制、报批及演练情况;工程现场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坝体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等情况,溢洪道有无堵塞,放水设施能否正常使用,管理标识、标牌是否完整、清晰,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淤地坝是否落实“一坝一人、一坝一预案”。 

  4、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运行情况简易监测站点能否正常运行,预警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操作熟练程度。预警信息发送是否及时有效、预警员等相关人员是否成功接收预警信息。“九个一”群测群防体系落实情况。 

  5、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情况主要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山洪沟道治理工程的度汛安全措施,重点检查度汛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施工人员生产生活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受洪水威胁区的预警机制、避险方案、抢险措施等。对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重点排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6、河道防洪安全情况。主要检查河道堤防设施、河道“清四乱”整治情况、河道设障及处置措施等。涉河工程的度汛方案、防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各工作组要参照水旱灾害防御安全重点检查事项(见附件1),认真梳理排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保证检查工作落实落地。 

  (五)有关要求

  1、各工作组要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时记录(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3、4)。7月15日起,每半个月各工作组要将汇总整理检查情况报送水旱灾害防御股备案(报告提纲见附件5)。 

  2、大中型淤地坝、特别是蓄水淤地坝必须抽查,河道防洪重点地段必须检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情况必须抽查。根据各工作组发现问题,水旱灾害防御股将建立整改台账,给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指导整改,督促各单位做好问题整改或落实应急措施。 

  3、各检查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纪律,做到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树立水利行业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做好防疫安全。 

  4、安全股、水保站、水利站、河道站、河长制工作站、水政股、农饮中心、泵站、供水中心、水旱灾害防御股等相关股站,要根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柳林县市水利局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范围内的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于青义          郭金林 

  联系电话:13834763661   18735825562 

  邮    箱:llxfxb@163.com 

  柳林县水利局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