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进村入户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是为解决农村居民因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难以获的优质高效服务的问题,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旨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同时增强其法律意识与素养,推动法治建设进步,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服务主体
在柳林县范围内注册的所有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二条范围和内容
法律服务团队将进入农村、村集体、村民小组、农村娱乐场所、农村集会场所、农户家中等,就农民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3.土地征收、征用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4.房屋拆迁与补偿纠纷;
5.地质灾害引发的纠纷;
6.老年人权益保障、赡养纠纷;
7.农民工外出务工权益保障;
8.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9.相邻纠纷;
10.法律援助、公证事项;
11.其他。
第三条服务方式
解答咨询过程建立工作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1.记录每次进村入户的时间、地点、咨询对象的基本信息。
2.记录涉及的法律问题、解答情况、宣传内容等,以便后续评估服务质量。
3.记录农村居民的反馈意见,包括满意度、意见建议等,帮助改进服务质量。
4.记录有法律援助需求的贫困农民信息、案件详情、联系方式等。
5.记录有公证需求的农村居民信息、案件详情、联系方式等。
定期对工作记录进行整理,并向上级机构提交相关报告,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
第四条服务过程中的工作纪律
1.不得为完成任务而虚捏、假报、编造虚假的问题;
2.不得对咨询的法律问题推诿、敷衍;
3.不得收取咨询对象的土特产等财物;
4.不得泄露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
5.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服务过程的量化考核管理
1.设定考核指标:根据服务目标和要求,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如服务次数、受助群体覆盖率、法律咨询问题解答率、满意度调查等。
2.设定考核周期:通常为月度或季度,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工作。
3.建立考核评分体系:将各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并为不同层级的服务人员设定不同的考核目标。
4.数据采集与分析: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定期采集和整理,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
5.绩效激励与约束: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异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与激励,同时对表现不佳的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辅导。
6.将考核结果进行适度公开,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服务工作的情况,增加考核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7.定期评估:定期对进村入户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措施。
第六条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置办法
1.发现虚捏假报一次,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纪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发现虚捏假报两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并将违纪事项记录在案,作为日后处理的依据。
2.对于违反工作纪律两项以上的法律服务人员,视为严重违纪,暂停其参与相关工作,并接受整改和培训,直至违纪问题得到解决。对于情节严重且不愿改正的法律服务人员,可以清除出服务岗位。
3.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可以终止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劳动合同,并作为律师、法律工作者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