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投诉受理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提供值班律师远程视频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7、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9、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10、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1、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服务指南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由辖区执业律师担任,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转交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的纠纷,转交辖区内专业性、行业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对转交的纠纷进行跟踪问效。纠纷调解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 

  3、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4、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案件结束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社区矫正岗 

  1、负责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3、指引社区服刑人员到所属司法所,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4、对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的来访情况、请假事项等进行记录,进行跟踪回访,并做好记录。 

  公证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指导符合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填写《公证服务登记表》、《公证申请表》等格式表格。 

  3、对公证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通过其他途径依法维权。 

  综合接待岗 

  负责指引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律师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指南,解答相关咨询等。 

  投诉受理岗 

  1、接待当事人对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 

  2、接待时应做好记录。属于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的,转交局纪检部门处理;对非本辖区内、本行业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投诉的,引导其向有关辖权部门进行投诉。 

  3、做好跟踪问效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待处理后,及时向投诉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