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处、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改暨2026年部署会议要求,依据《山西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方案》及吕梁市关于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和重大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分解的部署,切实履行县司法局在全县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中的职责,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作为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办好重大民生实事的重要抓手。通过精准普法、优化法律服务,有效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普法覆盖更广: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实现全县乡镇、社区、学校、重点企业的法治宣传全覆盖。

法律服务更优:畅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柳林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提升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效率。

群众满意度更高:通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在交通安全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法治服务领域的源头治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柳林县司法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欢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资料收集和信息报送。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根据县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求,结合我局职能,重点落实以下两项核心职责: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牵头股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纳入规划,统筹部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2026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九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明确全年宣传重点和任务指标。聚焦重点,精准普法。进农村:针对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农村地区顽疾,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栏、集市开展警示宣传。进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节点,组织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进企业: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客货运企业、快递外卖站点,开展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社区: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升居民安全出行意识

(二)依法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牵头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门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群体、因案致困群众,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拓宽渠道: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设立接待窗口,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和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申请。与人社、纪委联动:发现涉及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或相关部门。

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专业指引:组织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责任认定分析、赔偿标准计算、诉讼指引等服务。案件指派:择优指派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加强案件质量跟踪和回访,确保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纠纷调解: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柳林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节约司法成本,助推交通事故纠纷高效化解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解决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重要举措。各牵头股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专班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局内部各股室、中心、司法所要上下联动,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参与。

)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要将专项行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搞花架子,不增加基层负担。以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程度、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

柳林县司法局

2026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