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相关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范围重点执法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通过查找、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1.县直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6个执法领域。
2.各乡镇执法领域。
3.县直6个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所属行政执法人员。
三、整治重点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对2023年以来本领域、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排查起底,整治规范。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不彻底,执法时紧时松,依靠“集中整治”“突击检查”“专项行动”等代替日常监管,存在执法“一阵风”、治标不治本、形式主义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出现问题后未科学研判即对本地本行业所有经营者采取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措施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认真、认定事实不清晰,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态度粗暴,语言过激、敷衍塞责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不文明、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甚至违反规定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短时期内反复开展执法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认定违法事实吹毛求疵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片面理解上级安排,掌握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不管情节轻重一律处罚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诸如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收费、乱摊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未按规定上缴罚款收入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重点整治诸如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权力寻租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执法音像记录不全、应记录未记录或者应当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未随卷保存等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问题;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或者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3月20日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成立分管副职担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对照“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自查,重点对2023年以来办理案件情况全面梳理,查找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措施。采取媒体宣传、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工作要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开展自查情况、2023年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举措及建议等,自查报告不少于3500字,问题和整改举措不少于总篇幅的60%。各执法部门的联络员姓名、手机、问题自查清单、自查报告务于3月20日前盖章扫描发送至县司法局邮箱,WORD版同步发送。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4月10日前)。县司法局组建监督检查组,结合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采取听取执法汇报、查看2023年以来执法工作资料、开展案卷评查和组织执法对象座谈等形式,对县乡相关执法部门规范执法、开展整治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进行反馈。对自查问题少但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的部门要专项监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4年4月17日前)。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整改总结务于4月17日前盖章扫描发送至县司法局邮箱,WORD版同步发送。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提交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长治长效贯穿始终,做到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督促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联 系 人:李海珍:15513586514
徐 宁:15534359988
电子邮箱:llsfjfzg@163.com
附件: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清单
柳林县司法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突出问题 | 是否存在 | 具体表现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运动式执法 | 1. 2. … | 1. 2. … | ||
“一刀切”执法 | 1. 2. … | 1. 2. …. | ||
简单粗暴执法 | 1. 2. … | 1. 2. … | ||
野蛮执法 | 1. 2. … | 1. 2. … | ||
过度执法 | 1. 2. … | 1. 2. … | ||
机械执法 | 1. 2. … | 1. 2. … | ||
逐利执法 | 1. 2. … | 1. 2. … | ||
其他问题 | 1. 2. … | 1. 2.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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