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县司法局认真对照《柳林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及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视察山西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柳林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直面问题,剖析原因,着力解决检查组反馈的各项问题,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柳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能取得实效,县司法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学习不深、思悟不透

整改措施: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西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文件精神等,做到学深悟透。

责任股室:政工股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优化法治环境方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到位,法制审核存在机构不健全、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促指导9大行政执法部门健全法制审核机构、由法制股负责法制审核,将各执法单位法律顾问纳入法治审核队伍。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责任股室:法制股

整改时限:8月底前完成

(三)未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整改措施:

1.举办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要正确认识案卷评查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各方监督制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涉企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办案水平,达到以评查促整改提质效的目的,进一步提升柳林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责任股室:法制股、行政复议股

整改时限:8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开展“法安民企 护航发展”三年行动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拓展“法安民企 护航发展”三年行动成效,护航我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的“普法巡回进民企”任务,8月份前开展一次“普法巡回进民企 法治护航促发展”活动。

责任股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整改时限:8月中旬完成,持续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股室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学习研究和安排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二)细化分类,建立台账。各责任股室认真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对照市纪委监委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逐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定期总结,持续推进。按照《柳林县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8月底前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问题处理情况、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等。切实做到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工作效能的持续提升。

柳林县司法局

   20237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