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部署要求,有力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提高脱贫群众收入水平。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落实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2023-2025年,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
二、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贫困证明由乡镇统一打印);
2.柳林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稳岗就业补助申请表;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个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农村信用社);
5.工资收入凭证(累计6个月以上);
6.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工企业出具的务工证明。
三、申请补贴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就业补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扶贫车间集中申请。扶贫车间吸纳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若符合补贴条件,有意愿申领稳岗补助补贴的,可由扶贫车间负责人统一收集申领人资料交到所在行政村(社区);
3.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社区)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申领人资料以及行政村(社区)公示图片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每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县人社局提供审核报告、汇总表电子版、申领人资料和行政村(社区)公示图片;
5.县级复核公示。县人社局对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公示5天;
6.发放补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后会同乡村振兴部门报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号。
四、加强组织确保实效
(一)各乡镇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上门入户、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将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资料审核人员要认真负责审核提交的补助补贴申领的证明相关资料,切实提高审核发放效率,做到应补尽补;
(二)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乡镇工作联络人负责政策解读和申领补助补贴证明相关资料审核及汇总名单的上报工作;
(三)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补助工作将列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因此各乡镇务必重视此次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要常态化做好稳岗补助审核发放工作,对外出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随时受理申请、及时审核、及时发放。不得设立集中时段办理、过期不候等条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等申领材料内容不实,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相应补贴补助资金,取消今后享受政策资格,并通过适当方式记入诚信档案。
附件:
1.XX乡(镇)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申请人员汇总表
2. 2024年柳林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稳岗就业补助申请表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