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有关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移交及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安发〔2024〕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内容,坚守安全底线,最大限度提升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二)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严格执法,既不擅自附加办事条件,也不降低审批质量,确保事项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对违法违规项目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切实推动隐患整改。
(三)新旧衔接、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考虑历史、结合实际,做好新旧技术标准适用衔接。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分类处置政策,优化审批程序,先重点后一般,分类分步扎实有序解决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有关问题。
三、整治范围
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经营场所场地。整治范围为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
四、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具体负责推动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我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属相关股室、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
五、阶段任务
(一)清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按照监管领域组织实施全面清查;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确保信息数据完整准确,避免疏漏。
清查摸底情况报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情况报告(附件3)、于2024年3月30日前报柳林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汇总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督促对责任主体整改消防审验问题,并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火灾危险性,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类分期推进整改完成。涉及未立项、未办理土地手续、未消防审批验收的及时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既有建设工程应审尽审、应验尽验。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5月30前)
在此基础上,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消防审验问题,有效防范化消防安全源头风险隐患,汇总梳理各行业领域整改工作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成因,及时出台相关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工作要求
加强跟踪问效,局工作专班要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对责任主体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配合整治行动,拒绝整改的,从严依法处罚。局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通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得力的责任主体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取缔关停。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