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县人社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落实人社领域“四个不摘”政策,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方案文件精神,经党组会议研究,结合人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个不变、两个强化、三个倾斜”。“一个不变”就是确保过渡期内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两个强化”就是强化就业促进、强化技能提升。强化就业促进要坚持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两个方向,稳定和拓展就业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的就业帮扶,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壮大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三个倾斜”就是要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倾斜、农民工权益维护倾斜、人才人事向乡村振兴工作倾斜。

二、评估办法

1.导向。后评估坚持目标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收入变化情况,推动各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推进工作,不搞打分排队;坚持突出实效,注重查摆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实行正向激励,严肃责任追究,督促整改落实,促进改进提升;坚持公平公正,运用第三方评估、群众认可度调查等方式,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确保后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2.时间。2021-2025年每年开展一次后评估,原则上每年11月启动,次年2月底前结束。2025年在年度后评估基础上.统筹开展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总评估。

3.组织。后评估由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后评估工作组负责实施,日常工作由乡村振兴局承担。

4.方式。后评估以第三方评估为主,采取实地评估与平时情况相结合、客观成效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估内容

后评估严格贯彻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主要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情况进行评估。

(一)责任落实方面

1.部门分工责任。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及开展单位包村工作情况;深入脱贫县、脱贫村指导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2.帮扶责任。驻乡镇工作队员全脱产驻乡,落实“五天四夜”和请销假等制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帮扶点,熟悉政策和村情户情,制定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突出“六化十到位”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机制。(六化:培训制度化、走访经常化、责任清单化、帮扶精细化、管理信息化、考核规范化;十到位:防返贫监测帮扶到位、“三保障”动态保障到位、脱贫劳动力就业到位、特色产业推进到位、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位、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到位、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小额信贷使用到位、文体活动组织到位、“一网三超”运行到位。)

3.监管责任。摘帽不摘监管,防止思想麻痹。过渡期内继续开展考核评估、督查巡查等监督管理情况,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日常监管工作。

(二)政策落实方面

主要评估过渡期主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情况,重点关注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2.防止返贫帮扶政策

(1)落实工资倾斜政策,增加工资性收入。包括事业单

位乡镇工作补贴和对有关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落实最新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乡科级正职及以上职务、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含相当层次职级)495元,乡科级副职(含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及以上职务)445元,一级、二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含助理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395元。落实有关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对到县(市、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在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一档,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见习期(初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初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工资福利股

(2)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去年我县针对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的贫困户中确实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按每户安置1人的原则,托底安置59户59人,签订服务协议,按每人每月600元发放补贴,并为其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从事乡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垃圾清理员、道路养护员等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共服务三年,保障了重点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3)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对于省外返乡参与乡村建设人员,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回我省的,优先办理转移手续,优先审核资格条件。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分管领导:王有旺

责任部门:县社保中心

3.易地扶贫搬迁后扶政策:

(1)外出务工输送一批。

以省外经济发达地区和周边省份为重点,为搬迁劳动力提供服务,发挥政策效应,提高劳务输出品牌化、市场化程度。

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开展劳务合作,构建招工引才长效合作机制。县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文登区、苏州高新区人社局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与苏州市亚尔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就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企业用工、劳动务工和人才交流等形成长效合作机制,截止目前省外劳务输出2024人。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深入开展吕梁山护工培训培训就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典型引领、亲情带帮,树就业典型,立创业标杆,进一步做好广大农村群众的再发动、再宣传、再教育,截止目前我县共完成吕梁山护工培训5029,其中脱贫劳动力完成1200余人,共实现转移就业2400余人,其中2021年完成培训929人,实现转移就业400余人。2021年县政府继续出台护工培训就业奖补激励政策,对培训合格吕梁山护工奖补生活费900元,县总工会给予护工培训人员政策支持,每年组织开展“吕梁山护工”专场招聘会,“培训就业推介会”等各类招聘会,积极加省内外劳务对接会、就业推介会等,为培训人员提供省内外就业岗位,提升吕梁山护工市场占有率。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提高劳务输出品牌化。我县扶贫车间、返乡创业合作社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柳林县佳禾服装有限公司吸纳31户,柳林县龙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20户,陈家湾乡澜海制衣吸纳21户、山西黄河鑫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吸纳25户、柳林县天王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21户,柳林县新家园农副产品加工厂吸纳29户。薛村天王农产品合作社吸纳脱贫劳动力32户,解决了脱贫劳动力家门口就业问题。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2)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对无法离乡、无法外出的,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3) 自主创业扶持一批。引导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在场地租金、经营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4)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组织有培训意愿搬迁劳动力与职业技能培训。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4.培训就业帮扶政策:

(1)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生活费补贴。企业或培训机构免费组织企业职工、培训学员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登记证书(从2019年7月1日取得证书开始算起),财政按照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200元、初级工每人400元、中级工每人600元、高级工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对应企业和培训机构补贴。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等(均简称“扶贫车间”)就业载体,提供就业岗位20人以上,其中贫困劳动力达到10人以上,或与贫困家庭简历业务承揽关系,委托贫困家庭居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业务,户数在10户以上。对劳动者在上述扶贫车间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领取劳动报酬不低于6000元的,可根据实际吸纳劳动者就业人数安贫困劳动力每人1200元、其他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办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3)一次性创业补贴。2021年12月31日之前,对在各贫困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4)以工代训补贴。2021年12月31日之前,对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占到从业人员总数30%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20%)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按1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5.社会保障兜底政策

(1)特殊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并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分管领导:王有旺

责任部门:县社保中心

(2)补充养老保险。参加范围: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及补贴: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政府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资金补贴。缴费补贴(入口补)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加补充养老保险人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20。在此基础上,政府补贴(出口补)每人每月再追加2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

分管领导:王有旺

责任部门:县社保中心

6.驻村帮扶政策:对巩固拓展任务重的帮扶村派驻村工作队,一村一队,一队三人。

分管领导:王有旺

责任部门:驻村工作队

(三)工作落实方面

(1)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衣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就业专项救助。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2)脱贫人口就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分管领导:王君

责任部门:培训就业股

(四)巩固成效方面

主要评估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等,重点为因责任、政策、

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和风险,重点关注群众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驻乡工作队要严格落实“五天四夜”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努力提高脱贫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是党中央的重要决定,是对巩固拓展人社扶贫成果的一次重要“体检”,也是深入推进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契机。各中心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后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做好脱贫攻坚后评估各项工作。

(三)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紧盯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养老保险代缴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梳理,抓紧补齐短板弱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经得起检验。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