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柳林有限公司:
2018年以来,你公司煤矿、洗煤厂、工程机械处等部门放假职工及孟门黄河护岸等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多次向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你公司部分职工长期放假不安排上岗、轮岗期间月工资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不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工资等问题,已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共柳林县委关于落实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方案》(柳发〔2021〕9号),请你公司按照以下要求严格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每半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一、 轮岗工人月工资按实际考勤计发,不得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二、放假工人必须发放生活补助,月生活补助金额按相关规定计发,能安排上岗的要尽快安排上岗;
三、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为所有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公司对提出离职申请的职工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办理离职手续,辞退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执行;
六、尽快摸底并按合同约定清理孟门河坝等建设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督促各施工承建单位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21年底前牵头化解公司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案件,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承担垫付责任。
2018年7月以来,省纪委监委对涉及你公司案件深挖彻查,根据审查调查发现和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已对柳林县委提出《关于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纪律检查建议》并明文要求,一定要对企业欠薪和欠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行为依法督促打击。同时,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将涉事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请你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化解人社领域重点信访事项。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