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全会议精神,遵照执行柳安发【2019】2号《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林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安全隐患地毯式大排查,为使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煤炭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
(二)排查内容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情况。
3、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4、用人单位执行预存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5、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扣押证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现象。
二、排查方法
隐患大排查,要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我县所辖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易发生违法用工行为的企业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要重点排查。
三、排查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成立排查领导组,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并层层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局领导要亲赴一线,各经办机构要同步行动,以保证排查工作扎实有效,任务目标底清数明。
2、集中排查阶段:劳动监察执法队集中力量开展劳动用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排查领导组将随时督促抽查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
3、总结汇报阶段:排查结束后,劳动监察执法队要认真总结,并于每月按时将大排查进展情况、公开曝光案例和处罚企业名单以及相关报表报领导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详细提供各种检查所需资料,对拒绝、推诿、隐瞒和不积极提供资料的企业,视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二)各执法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从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出发,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煤炭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以及建筑行业等用人单位,要在规范用工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劳动安全设施是否达标。
(三)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其及时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柳林县人社局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领导组名单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