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柳林县2026年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冷链暂存设施设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6519

柳林县2026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冷链暂存设施设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实时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办发〔202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柳林县2026年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冷链暂存设施设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建设12个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暂存冷链设施设备,冷链暂存设施设备在5m3左右(不得小于4.5m3)。

二、实施主体

2026年正常运行的猪、羊、禽规模养殖场。

三、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执行。

规模养殖场持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手续、土地备案等手续,且在入晋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信息化平台牧运通山西注册审核通过的,养殖档案健全主要包括调入检疫证明证物一致,按规定落地报告;调出按规定申报检疫;无害化处理记录符合逻辑关系。

补助标准每个规模养殖场5000元。

四、具体要求

(一)科学遴选实施主体。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流程管控、严格审核”的要求,经主体申报并附相关资料,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级审核把关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音像资料,按“一场一档”形式整理成册。

(二)确定实施主体后,县乡两级要督促实施主体尽快开工建设,适时调度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完工。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要主动吸纳本地群众人工作业的建设内容,确保财政补助支持政策、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项目完工后,经县乡两级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主体专户。

(三)严格资金监管。本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骗取、套取、挪用等违规问题发生,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6年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冷链暂存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申报表

附件

2026年规模养殖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冷链暂存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申报表

规模养殖场名称

养殖种类

养殖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

环评手续

土地备案手续

现存栏量

(头、只)

2025年出栏量(头、只)

2025申报检疫量(头、只)

2025年无害化处理量(头、只)

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养殖场、乡级、县级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