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柳林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神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全方位推动民政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有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202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夯实兜底保障。一是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贯彻执行《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和《山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优化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了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适度放宽了低保、特困准入范围,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落实救助对象联网核查。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落实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进一步提质增效。二是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截止2024年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833 户16310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84元;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83户1173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5元;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12户1135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30户3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8户120人,城市特困和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880元;全年共发放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保障金1.37亿元,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深化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了《柳林县民政局整治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纠治低保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及不精准等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专班,从2024年4月开始对低保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及不精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2024年核减低保对象1999人,特困供养对象53人;新增低保840人,新增特困人员142人。
(二)聚焦城乡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一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柳林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发〔2024〕25号),为切实提高我县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探索构建具有柳林特色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奠定了政策基础。二是全力推动“千万颐养助老服务”落地见效。印发了《柳林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颐养助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柳政办发〔2024〕16号),积极推进为全县千家万户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鳏寡孤残等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养老公共服务,实现以助餐、助医、助洁、助急、助行为内容的“零距离”服务。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全县六所养老机构全部建成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全县141家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参检率达95%,持续开展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全县2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内部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彻底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三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柳林县蓝天救援队、众志帮扶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四)强化社会事务服务,规范专项事务管理。一是持续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根据省、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度会议精神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精神,印发了《柳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大力推进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推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我县殡仪馆选址在高家沟乡郭家沟村,为省定四类殡仪馆,占地面积24041.31 ㎡(约36. 06亩),建筑面积6100㎡,目前殡仪馆建设项目已完工,殡葬实施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24年3月5日成立了“柳林县殡仪服务中心”,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已具备运行条件;县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和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正在准备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推动乡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持续开展散埋乱葬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目前我县共有3304人享受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9元;1149人享受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4.5元;5416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26万元。三是其他社会事务工作持续优化。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加强,24名孤儿和14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开展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年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和助学金276万元;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建成了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29对,离婚登记383对,补领结婚证471对,补领离婚证70对,完成婚姻登记纸质历史档案电子化19632对;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2人次,不断编密织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
二、2024年工作亮点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成4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1所护理型中心敬老院、161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9个幸福小院;在贺昌社区改建1所城市社区幸福养老中心,北大街公租房改建1所社区老年食堂,目前已全部具备运营条件。启动了将柳林镇中心敬老院、王家沟中心敬老院、金家庄中心敬老院改造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柳林镇锄沟社区宝宁小区改建1所城市社区幸福养老中心,扎实推进104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
(二)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文件精神,我县在去年柳林镇、金家庄、李家湾3个乡镇开展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投资990万元在穆村镇、薛村镇、三交镇、孟门镇、庄上镇、陈家湾镇6个乡镇开展了“乡村著名行动”,对所涉乡镇的82个行政村196个自然村进行乡村地名采集、调研策划、图片拍摄、平面图绘制、画册制作及命名等工作,根据乡村地名采集及命名情况进行相关标志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住户、商铺及公共服务实施等基础设施的门牌编制、制作和安装。开展《人说柳林好地名》系列专题片摄制工作,完成了《柳林县地图册》编撰印制工作,通过加强乡村地名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质量,挖掘柳林地名的文化内涵,更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三、2024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
(一)省政府民生实事
1、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根据我县申报,省级核准,我县共确定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3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104个、发放老年助餐补助。完成情况:一是我县柳林镇中心敬老院、王家沟中心敬老院、金家庄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3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70%以上。二是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104个,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毕。三是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助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共下达各乡镇老年助餐补助资金241200元。
2、高龄津贴。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共有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453人,共有非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4347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有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21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有百岁老年人7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全年发放补贴400余万元,共惠及全县4828余名高龄老人。
3、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根据吕梁市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残联《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吕民发〔2023〕53号)精神,上级下达我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按照每户1500元标准,可改造200户。目前我县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全部改造完成。
(二)市政府民生实事
构建多元优质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市场化改革。市民生实事涉及民政共1件5项(一是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建设城镇社区幸福养老工程、三是完成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四是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完成建设、五是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除建设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外,其他4项均与省民生实事重合。我县在石西乡改建了一所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柳林县护理型中心敬老院的通知》(柳编字〔2024〕8号)批复同意成立“柳林县护理型中心敬老院”,目前我县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入住老人102人。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持续开展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落实好分类施保、单人保、低保渐退以及提标等政策,确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建立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投资发展体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养老事业;投资2.7亿元在东山新区启动建设柳林县养老服务中心(柳林县普惠型养老社区);柳林镇中心敬老院、王家沟中心敬老院、金家庄中心敬老院扩建改造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行,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适老提升改造行动,构建城市“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行小区示范养老服务驿站,积极试点开展社区食堂建设工作,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或配送等服务,逐步补齐我县养老服务短板。
(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助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建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常态工作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为民服务的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严格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及时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建设,加强慈善工作建设。
(四)全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加大绿色殡葬的宣传力度,倡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殡仪馆规范化运行,2025年建成县级公益性公墓,按照规划全力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补齐我县殡葬服务短板。
(五)不断创新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质量,更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2025年在成家庄镇、留誉镇、高家沟乡、王家沟乡、贾家垣乡、石西乡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上图入库、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柳林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