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5〕3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要求,发挥好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好更公平惠及我县经济困难老年人群体,结合柳林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兜底线、保基本的原则,聚焦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通过集中照护方式,减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提升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
二、服务对象与认定标准
(一)核心服务对象
1.纳入柳林县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2.纳入柳林县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
(二)拓展服务对象
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三)排除条件
1.2026年已享受养老消费补贴项目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2.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
三、救助标准
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原则上为我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
补助标准=集中照护服务标准-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所享受低保金额)-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助资金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四、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填写《柳林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申请表》并提交养老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2.乡镇初审: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核查申请对象已享受的各项补贴情况,5个工作日内完成;
3.能力评估: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向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开展失能等级评估,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县级审批:县民政局对评估结果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资金发放:补助金原则上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补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申请通过的次月统一由县民政局通过柳林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
6.建立退出机制:服务对象因身体状况或经济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组织评估后作出停发决定;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渐退期内的老年人,补助金继续发放至渐退期结束;
7.动态管理: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对已享受服务对象每月复核一次,确保精准救助。
五、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监管
(一)机构准入条件及服务要求
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应满足《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应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并具有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服务条件,同时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改善照护服务条件,不得采取分灶吃饭、分区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收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养老机构同时收住特困供养人员的、不得降低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机构绩效考核
1.考核指标:收住救助对象人数、对象满意度、日常抽查检查、服务质量监测等;
2.考核方式: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3.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绩效补贴总额不超过我县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实际发放集中照护补助金总额的30%。
(三)服务监管机制
1.建立“县、乡、机构”三级监管网络,确保服务质量;
2.设立举报电话(0358-4022653),接受社会监督;
3.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服务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社会救助股要加强数据共享和政策衔接,做好救助对象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指导养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牵头,会同相关股室定期对救助对象、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等开展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改善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应急处置等能力,同时对获得救助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民政局要依托社会救助管理系统、“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共享数据、整合资源,加强协同、实现数据赋能便利化、供需对接精准化、服务监管智慧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在低保家庭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县民政局要指导养老机构主动接收对象,并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行业组织等共同参与。
柳林县民政局 柳林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