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晋民发〔20223号)和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265号)文件要求,2026年我县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485·人,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2230·人。新标准从202611日起执行。

附件:柳民发〔2026〕28号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2026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pdf


柳林县民政局  柳林县财政局 

20264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