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43月至12月期间,你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的北大街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有效落实了社区养老服务保障职责,切实提升了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根据我县印发的《柳林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颐养助老服务”项目实施办法》(柳政办发〔202416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实际需求,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向你中心拨付北大街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和助餐补贴共计人民币10.7万元。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将该笔经费专项用于北大街公租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保障工作。同时,请你中心加强对第三方运营机构的监管,定期核查服务质量与经费使用情况,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切实保障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柳林县民政局

20251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