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柳林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柳林建设规划(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神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全方位推动民政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夯实兜底保障。一是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贯彻执行《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和《山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优化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了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适度放宽了低保、特困准入范围,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健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落实救助对象联网核查。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落实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进一步提质增效。二是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截止2024年底,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833 户16310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84元;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83户1173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5元;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12户1135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30户3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8户120人,城市特困和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880元;全年共发放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保障金1.37亿元,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深化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了《柳林县民政局整治困难群众救助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纠治低保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及不精准等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专班,从2024年4月开始对低保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及不精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2024年核减低保对象1999人,特困供养对象53人;新增低保840人,新增特困人员142人。
(二)聚焦城乡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一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柳林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柳政办发〔2024〕25号),为切实提高我县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探索构建具有柳林特色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奠定了政策基础。二是全力推动“千万颐养助老服务”落地见效。印发了《柳林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颐养助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柳政办发〔2024〕16号),积极推进为全县千家万户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鳏寡孤残等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养老公共服务,实现以助餐、助医、助洁、助急、助行为内容的“零距离”服务。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全县六所养老机构全部建成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全县141家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参检率达95%,持续开展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全县2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内部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彻底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三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柳林县蓝天救援队、众志帮扶协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四)强化社会事务服务,规范专项事务管理。一是持续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根据省、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度会议精神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精神,印发了《柳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大力推进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推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我县殡仪馆选址在高家沟乡郭家沟村,为省定四类殡仪馆,占地面积24041.31 ㎡(约36. 06亩),建筑面积6100㎡,目前殡仪馆建设项目已完工,殡葬实施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24年3月5日成立了“柳林县殡仪服务中心”,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名,已具备运行条件;县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和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正在准备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推动乡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持续开展散埋乱葬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目前我县共有3304人享受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9元;1149人享受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4.5元;5416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26万元。三是其他社会事务工作持续优化。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加强,24名孤儿和14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开展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年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和助学金276万元;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建成了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29对,离婚登记383对,补领结婚证471对,补领离婚证70对,完成婚姻登记纸质历史档案电子化19632对;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2人次,不断编密织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
(五)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文件精神,我县在去年柳林镇、金家庄、李家湾3个乡镇开展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投资990万元在穆村镇、薛村镇、三交镇、孟门镇、庄上镇、陈家湾镇6个乡镇开展了“乡村著名行动”,对所涉乡镇的82个行政村196个自然村进行乡村地名采集、调研策划、图片拍摄、平面图绘制、画册制作及命名等工作,根据乡村地名采集及命名情况进行相关标志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住户、商铺及公共服务实施等基础设施的门牌编制、制作和安装。开展《人说柳林好地名》系列专题片摄制工作,完成了《柳林县地图册》编撰印制工作,通过加强乡村地名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质量,挖掘柳林地名的文化内涵,更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机关法治工作人员力量比较薄弱。涉及政策法规的工作与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办公室合署办公,法治工作由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工作人员兼职,在法治建设工作上投入的时间精力严重不足,疲于应付。且绝大多数兼职工作人员非法律专业出身,专业知识相对贫乏,业务能力较弱,法律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民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民政部门承担着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等许多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工作面广、工作任务重,但机构编制紧,只有包括局班子成员在内的4名公务员有行政执法证,执法队伍力量与执法工作内容不相适应,严重影响工作效果;一些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依法行政不够规范、不够严格,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民政法规政策学习不全面不系统。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更加精准地掌握各项政策细则,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目前机关大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普遍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开展行政执法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狠抓学法教育,营造法治民政氛围。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针对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民政法规量多种类多的情况,紧密结合我县法治宣传重点,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法律宣讲,提供法规实践指导等,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入领会依法行政本质和精髓,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执法技巧与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广开宣传渠道,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利用重大节日等大型活动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现代法治理念以及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基层政权建设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健全运行体系,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行政权力行为,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救助,以及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流浪乞讨等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将继续狠抓监督机制的落实,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落实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来访来信问题,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促进民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柳林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