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

根据《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民函〔2019146号)、《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吕财社〔201911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镇)孤儿助学工程补助资金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为20241012月孤儿助学工程补助资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发放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父母双亡,弃婴,不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已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年满18周岁后在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金。

二、孤儿助学工程补助资金的发放,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支付给个人账户。

三、该项资金专款专用,要及时发放,不得代领、冒领。

附件2024年10—12月孤儿助学工程补助资金汇总表


柳林县民政局

202411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