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确保2024年底按要求建成并投用。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办发〔2024〕7号)、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现下拨你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万元(见附件)。以上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收到建设补助资金后,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公墓殡葬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逝有所安”“迁有去处”问题,减轻群众安葬负担,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自愿选择绿色节地的安葬方式,自觉抵制大墓、豪华墓,提高公益性公墓整体建设水平。
柳林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