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煤炭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条底线”和“四铁”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坚持“管理、装备、素质”三并重,毫不松懈地抓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了全县煤炭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一、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县属煤矿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发生了4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超过0.2。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抓住县委第四轮政治巡察的契机,积极整改落实了巡察组提出的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其他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17条问题和不足,处置完成了6条问题线索,促进了局党组、机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充分利用每周二、五班前会学习时间和上级组织的相关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微信、智慧党建APP等学习平台,采取党员干部领学、个人自学等学习形式,通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观看《榜样3》、《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记录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安全监管人员适应“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保持了安全监管人员清正廉洁。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在党组的组织下,今年8月份进行了局党总支、机关支部班子换届选举,申请成立了老干部党支部并选举产生了支部班子成员,理顺了党建工作体系。四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防止和克服安全监管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行政审查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和背靠背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在安全监管检查中,坚持深入现场一线,依法依规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和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切实提高了监管工作质量。五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制度建设,重新完善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按要求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党内考核管理,增强了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六是设立了纪律检查室,强化监督执纪力度,继续执行《安全监管检查廉洁自律反馈卡》制度,对重大事项、重点对象采取跟踪监督和突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对涉及违规、违纪的12名职工给予了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确保了广大干部职工在公共服务和安全监管执法中清正廉洁,风清气正。 

  三、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主体企业依法办矿、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国家化解煤炭产能过剩政策等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提升技术管理能力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审核管控能力,强化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的服务职能,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主体企业包矿监管小组的现场管理作用,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薄弱环节的跟踪、突出问题的盯守责任,加强指导和履职考核,提高现场安全监管效果。二是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洗选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突出带班领导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和现场盯守,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真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零星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严执法”的总要求,由驻矿安监组履行所驻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治理的现场盯守责任,由安全监管包保五人小组履行包保煤矿和生产系统与煤矿相连洗煤厂的安全监管责任,由煤炭纠察队履行独立洗储煤厂的安全监管责任,由各职能股室履行煤矿瓦斯防治、煤矿水患治理、煤矿顶板管理、机电及煤矿立井升降人员设备、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责任,落实煤矿及洗煤厂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四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和打非治违力度。根据煤矿分类类别,对每类煤矿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对18座煤矿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罚款730.62万元。强化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煤炭企业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了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是根据全市煤矿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工作的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择优选点选取8座煤矿作为示范矿井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典型推广,通过广泛调研、整改突出问题补齐了安全管理上的短板,通过组织煤矿自编教材开展分工种针对性培训培养作业人员安全行为习惯,通过严格减头减面措施、逐月产量检查倒逼煤矿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优秀班组的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煤矿基础管理上台阶,全县煤矿综合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督促全县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各煤矿用于安全方面的投入累计46915.41万元,极大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夯实了煤矿安全基础。三是强化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素质。针对企业员工素质低,安全意识低,“三违”现象频繁发生等问题,充分利用节后复工复产、停产整顿等时机,督促煤矿开展不少于24学时的全员培训。同时,以班前会为培训主阵地,开展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多形式培训。通过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使职工掌握了煤矿安全应知应会知识,逐步减少了“三违”现象;通过事故案例的教育,使职工强化了“安全第一”的意识,逐步规范了操作行为,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奠定了扎实基础。四是提升煤矿现代化和本质安全水平。保持或建成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9对,12座生产矿井达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16座矿井被评为特级安全高效型矿井,5座矿井被评为一级安全高效型矿井。五是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作为防范和减少事故的治本之策,完善双重预防长效机制。1-11月共检查发现3758条一般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督促煤矿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控,全县正常生产矿井备案率达100%。 

  五、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督促煤炭企业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全力保证已开工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兼并重组资源整合项目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兼并重组资源整合项目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下组煤项目正在进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年内可进入联合试运转;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组煤水平延伸项目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正在按计划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下组煤增层开采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工程;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8、9号煤配采项目已竣工验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山西柳林汇丰兴业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配采项目因回采工作面调整,目前已停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山西柳林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配采项目已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柳林县联山煤化有限公司郭家沟煤矿项目以晋国土资行审〔2018〕71号文批复划界延期至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目前正在与关闭煤矿协商产能购买协议,计划2018年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公司3×700Kw瓦斯发电站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山西东辉集团西坡煤业有限公司2×600Kw瓦斯发电站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县投入运行的瓦斯发电站总装机容量19600Kw。 

  六、强化行业管理,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推广新技术。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在91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推广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何满潮教授发明的“无煤柱自成巷110工法专利技术”,目前已经取得了预期效果,整体回收以前设计丢失的15m煤柱所产生的效益19227940元,少掘一条顺槽节约费用1397690元,累计取得经济效益2062.6万元。2018年9月4日,全市在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二是大力实施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全县煤矿有1个空压机房、1个主皮带机房、3个地面变电所、井下7个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5个主水泵房均实现了集中远程监控无人值守,井下115个临时排水点实现了自动化排水。累计共减人400余人,达到了减人提效的目的。三是加大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力度。全县各级煤炭监管信息平台节点全部完成与省、市级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的对接:6-7月份全县各主体、煤矿均参加市局举办的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各类数据按要求持续、正常、按时、准确上传,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按要求完成了各项深化拓展应用。四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步伐,对山西柳林庄上煤矿有限公司和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减量重组,保留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关闭山西柳林庄上煤矿有限公司,核减产能60万吨/年;同时将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核减的产能与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产能置换。目前减量置换已到位,减量重组已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五是加强用工管理,有效防范职业危害。全县煤矿劳动用工按规定100%备案,无非法违法用工行为。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职业健康按规定备案,职业病信息管理机制健全。 

  七、突出治大隐患,坚决消灭重大事故 

  坚持把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对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的管控,真正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在充分发挥驻矿安监组、包保组全面监管检查的基础上,由瓦斯防治中心、防治水中心对瓦斯和水害实施重点防治,跟踪监管,每月调度和掌控重点矿井重大灾害的防治情况,做到“抓重点”、“重点抓”。 

  瓦斯防治方面。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瓦斯抽采系统改建工程完成并投入使用;山西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新建瓦斯抽采系统已投运;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公司新建瓦斯抽采系统预计年底前完工;瓦斯抽采非金属管路改造已全部完成。 

  1-11份,全县累计完成瓦斯气抽采量13668.95万立方米,瓦斯气利用量7255.03万立方米,其中用于民用1480.86万立方米,用于发电5526.04万立方米,其他248.08万立方米。 

  山西鑫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汇丰兴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西东辉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首钢福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主体企业建成瓦斯实验室并有效开展瓦斯含量分析。 

  防治水方面。23座煤矿完成了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公司建成8#层二采区排水系统;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下组煤建成采区排水系统。 

  八、强化产业提升,推进选(储)煤厂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选(储)煤厂结构调整。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限制一批“四个一批”的办法对全县选(储)煤厂进行分类专项整治。取缔的100个选(储)煤厂已由所属乡镇牵头,予以取缔;整改提升的66个选(储)煤厂已有7个列入拟取缔范围,目前选(储)煤厂县级初核工作正在进行中,未通过市级达标核查的选(储)煤厂将列入下一步取缔计划。 

  九、落实管控措施,狠抓散煤销售源头管控和清洁煤供应工作 

  为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切实减少燃煤污染,全面落实农村民用煤供给工作,柳林县煤炭工业局组织专人在考察、调研、参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柳林县民用煤供给实施方案,按照布局合理,方便农村居民的原则,在全县设立了8个供煤点,通过政府挂牌,发布公告、网站公示,各乡镇的广泛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目前供煤点均已正常运营,累计购进或生产优质民用煤94681.36吨,累计销售41799.51吨。 

  散煤管控措施方面:一是制定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签订责任状明确企业责任;四是悬挂煤炭企业散煤销售源头管控责任牌;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在各包保组、行业管理股、煤炭纠察队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的同时,成立了两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同时县政府组织了由煤炭局牵头,环保局和交警队配合的上路巡查组上路进行检查,确保散煤销售源头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十、强化扫黑除恶和信访处置,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依据柳林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吕梁市煤炭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柳林县煤炭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要求、实施步骤等具体内容,在全行业进行了深入宣传发动和全面排查摸底,先后19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排查出的8条疑似“黑恶”线索和县扫黑办转办的3条线索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处置。 

  坚持深入煤炭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帮助煤矿及矿工解决最关注、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一是采取积极措施,防范采动诱发地质灾害,解决村庄保安煤柱内村民的搬迁和灾害的治理工作;二是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严禁煤炭企业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和个人。三是督促煤矿企业逐月发放工资,建立起煤矿工人和施工人员月月见工资、不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工作日期间局领导轮流接访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全年共接到来访信访案件7件,上级单位交办16件。目前已化解12件,结案9件,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办理。 

    

    

    

    

  2019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条主线,“有序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提升先进产能占比”为重点,抓住“安全高效生产煤”、“绿色清洁利用煤”两个关键,坚定走“减”“优”“绿”之路,全力推进煤炭生产向集约、高效、安全迈进,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产业优化升级。    

  二、工作思路 

  结合全县煤矿瓦斯、水患严重,2018年煤矿发生四起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被动的局面,2019年的工作思路是: 

  (一)突出重大灾害防治。面对全县现有12座高瓦斯矿井、部分低瓦斯开采深度延伸后瓦斯涌出增大、全县所有煤矿都受采古空积水和承压水威胁的现状,始终把瓦斯和水患防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杜绝发生瓦斯、透水及3人以上恶性事故。防治瓦斯方面:监督聚德、碾焉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投入运行,督促龙门塔、曹家山上马瓦斯抽放系统,督促邓家庄煤矿的回风井建成并投入使用。采掘区域接近采古空区的赵家庄、大庄煤矿跟踪探放水,督促带压开采、突水系数大的西坡、邓家庄煤矿与专业机构建立技术服务关系,有效防治重大灾害。 

  (二)继续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强化行业管理的工作制度,在今年控制煤炭产量的基础上,把每月产量核查作为常态、长效机制,严查重处超能力、超强度和擅自开采村庄保安煤柱行为。强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畅通事故信息,不谎报、瞒报、迟报事故,对瞒报事故行为,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核查,从严从快查处。 

  (三)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兴无煤矿下组煤延伸建设力度,力争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完成金家庄煤矿下组煤建设项目、曹家山8#9#煤层配采项目竣工验收。毛家庄煤矿下组煤建设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同德、王家沟煤矿下组煤延深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柳家庄煤矿的8#9#煤层配采项目力争重新开工建设。 

  (四)推动现场精细管理。深刻汲取今年零星事故的沉痛教训,以强化煤矿班组建设为抓手,以班前会安全培训为突破口,从班前班后会、岗前安全确认手指口述、规范操作行为培训、班中隐患排查等方面抓班组建设,由一名股室负责人以上领导领办一个示范班组,发挥班前会的培训作用和示范班组的辐射作用,强化现场精细化管理,有效防范零星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树立依法管矿的思想,切实解决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多、行政处罚处的突出问题,对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安全监管执法和行政处罚。把安全监管执法与控制煤炭产量结合起来,对存在超过能力、超强度嫌疑的矿井重点进行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六)规划优质煤供应。根据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的进度,加大对煤炭企业劣质散煤的管控和优质煤供应的力度。2019年,全县农村居民拟统一使用型煤,县政府以乡镇为中心设置型煤供应点,由型煤厂统一集中配送型煤。吸取近两年城乡居民使用劣质散煤的教训,降低居民使用型煤的成本,加大县政府补贴力度,下大力气改善全县冬季空气质量。 

  (七)推动政府机构改革。适应国家大布局要求,与各级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乱、干劲不减,保持安全监管队伍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改革期间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 

  三、目标任务 

  1.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年内煤矿不发生瓦斯、水患、竖井升降人员方面的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  

  3.全县地方监管煤矿2019年煤炭产量在2018年的基础上下降3-5%;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减量重组,严格控制新增煤炭产能,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煤矿分级管理和风险管控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1.对每类煤矿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其中:对A类煤矿,实行日常监管检查,原则上县局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B类煤矿,实行重点监管检查,原则上县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每周至少对所包保的每座煤矿到井下现场检查一次;对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的煤矿,派驻2人以上现场盯守。 

  2.继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一矿一单一表一图一册”,力争全县煤矿全部纳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系统。  

  3.全面深化煤矿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活动,通过示范引领、评比、打分等方式,力争全县煤矿综合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4.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一是依法查处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1.保持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9对,12座生产矿井达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的基础上,5座未定级矿井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已定级矿井动态达标考核达100%,保持16座特级煤矿、5座一级煤矿安全高效型矿井等级。 

  2.瓦斯防治方面。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改建;山西汇丰兴业同德焦煤有限公司开展下组煤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工作;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新建瓦斯抽采系统开工;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更换主通风机;山西柳林兴无煤矿有限公司瓦斯抽采系统扩建;山西东辉集团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新风井建设开工。 

  2019年度瓦斯抽采量计划完成1.5亿立方米,利用量0.8亿立方米。 

  (三)推动工程项目建设,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兼并重组资源整合项目竣工投产;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兼并重组资源整合项目已竣工投产;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下组煤项目竣工投产;柳林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组煤水平延伸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工程;山西省柳林县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下组煤增层开采项目竣工投产;山西柳林汇丰兴业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8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竣工投产;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配采项目按计划推进建设工程;山西柳林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配采项目竣工投产;山西柳林汇丰兴业同德焦煤有限公司矿井下组煤延深项目开工建设;山西柳林寨崖底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4号煤层开工建设;山西柳林王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下组煤延深项目开工建设;山西柳林大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8#9# 煤层配采项目开工建设;山西柳林煤矿有限公司增加开采8#煤层与5#煤层配采项目开工建设。 

  (四)抓住信访源头,建立保障社会和谐职工稳定机制

   一是有效防范地质灾害。把进入村庄保安煤柱采煤真正作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管控,严禁煤矿进入未经国土部门核销的村庄保安煤柱下采煤。有效解决村庄保安煤柱内村民的搬迁和灾害的治理工作,形成预防治理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工资发放督促制度。督促煤矿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拖欠工资超过3个月的煤矿企业,移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行政监察。建立煤矿工人和施工人员月月见工资、不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三是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建设矿井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矿井的单位工程施工队对工人工资发放负总责,煤炭企业不得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