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柳林县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柳林县能源局

2022421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吕发〔20221要求,结合吕梁市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督察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柳林县)》所列问题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组。

长:王建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建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旭 三级主任科员

高廷旺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王保平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任艳宏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清洁利用股,办公室主任由李根会担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沟通协调、调度汇总、信息报送、资料收集等工作。

领导组成员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整改,根据职能职责及时进行验收销号,并将整改进展情况按要求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三、细化工作步骤。

为切实完成整改任务,分以下步骤进行实施:

(一)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吕梁市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及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柳林县)》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清单,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并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等。

(二)各责任股室对照《吕梁市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及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柳林县)》中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任务清单、每周任务清单、下一步措施、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项认真进行整改,并搜集和完善相关佐证资料。

(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符合销号条件的,各责任股室要及时销号并将相关资料移交领导组办公室。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责任股室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整改工作。

二要狠抓落实。各责任股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全力开展问题整改工作,要紧盯整改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

三要强化责任。各责任股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柳林县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整改措施清单

柳林县能源局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具体整改措施清单

问题一(对应县工作台账第13项,属配合任务)

大气结构性污染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山西省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但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大气污染结构性问题,推动解决不够有力,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20名中,山西省占5个。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结构性污染综合治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任务清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

整改措施:

1、聚焦能源结构调整,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

2、加大减煤力度,严格落实煤炭减量等量替代要求,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

3、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4、继续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城郊、城乡结合部力争散煤基本清零。

责任股室:能源清洁利用股

责任人:李根会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问题二(对应县工作台账第16项,属配合任务)

晋中、吕梁、运城3市“十三五”期间多次没有完成年度能耗双控考核目标,煤炭消费量急剧增加,2020年比2016年增加4157万吨,占全省增量的43.48%。因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未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而被国家有关部委通报批评。进入“十四五”以来,上述3市继续大力发展焦化、钢铁等“两高”项目,给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能耗双控考核目标和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全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任务清单: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县重点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清理高能耗存量项目。

整改措施:

1、制定煤炭消费减量分年度方案。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县重点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

2、清理高能耗存量项目,对单位产品能耗较高、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存量项目,要督促制定节能改造计划,2022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

责任股室:节能股、能源清洁利用股、电力股

责任人:高艳 李根会 白邦旭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问题三(对应县工作台账第6项,属牵头任务)

吕梁市上报2020年通过压减419万吨焦化产能完成减煤544.7万吨,其中虚报减煤量118万吨。

整改目标:严格煤炭减量置换,消减煤炭消费虚报量,确保减煤工作落到实处。

任务清单:

1、重新审查核定企业减煤方案和减煤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补齐煤炭消费量缺口。

2、在全县范围内对“十三五”以来审批的耗煤建设项目开展排查,严格涉煤项目减煤方案审查,落实煤炭消费量减量替代要求。

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虚报减煤量企业。严格涉煤项目减煤方案审查。

责任股室:能源清洁利用股

责任人:李根会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问题四(对应县工作台账第22项,属牵头任务)

晋中、长治、吕梁、晋城等市减煤方案没有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用煤企业,导致减煤任务无法落地,成为“一纸空文”。

整改目标:科学制定减煤方案,按年度将减煤任务分解到重点企业。

任务清单:对重点行业煤炭消费现状开展基础调查,摸清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全口径煤炭消耗统计体系。准备修订完善减煤方案。

整改措施:

1、摸清煤炭消费底数。

2、修订完善减煤方案。

责任股室:能源清洁利用股

责任人:李根会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问题五(对应县工作台账第21项,属牵头任务)

位于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的“4+4”城市中,除临汾市外,其余城市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均较2015年增长20%以上。

整改目标:通过严控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任务清单: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企业。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实施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强化工业余热余压利用。

整改措施:

1、制定分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方案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企业。

2、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降低煤炭消费,优化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实施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强化工业余热余压利用。

3、压减煤炭消费存量。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等散煤替代行动。

责任股室:能源清洁利用股、电力股

责任人:李根会 白邦旭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问题六(对应县工作台账第20项,属配合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减煤工作重视不够,监督考核和预警协调机制不健全,对地方减煤工作督促、考核监督不够有力。全省尚未建立煤炭消费统计体系,煤炭消费底数不清,减煤工作仅以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统计口径进行评估,工作基础薄弱。“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增长7915万吨,超过“十二五”末总量四分之一。

整改目标:减煤监督考核机制和预警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任务清单: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善全县全口径煤炭消费统计体系,摸清全县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

整改措施:

1、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县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明确煤炭消费量基数,制定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督促本县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

责任股室:能源清洁利用股

责任人:李根会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问题七(对应县工作台账第19项,属牵头任务)

山西省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市,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仅由省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吕梁市交口县肥美铝业公司自2012年违法建成投产以来,累计消费煤炭约1000万吨。

整改目标:强化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任务清单: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对我县“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实时跟踪、调度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整改措施:

1、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对我县“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2、常态化监测预警。县能源局及时发布全县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实时跟踪、调度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责任股室:节能股、能源清洁利用股

责任人:高艳 李根会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问题八(对应县工作台账第35项,属配合任务)

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省的一项重大使命,对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能源革命试点主动作为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目标要求不高。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是开展能源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73%”。但《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却将目标上调到80%。即便如此,由于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到2020年下降至80%的目标也落空。此外,《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要求“重点削减非电用煤”,但有关方面对煤炭消费量较大、能耗高、污染较重的焦化行业“网开一面”,致使焦化行业耗煤量逐年增加,2020年突破1.3亿吨。

整改目标:实现“十四五”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目标。

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改革任务。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202212月底前制订《柳林县“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专项规划》;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加大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力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整改措施:

1、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加大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力度。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做好节能减煤,减少煤炭消费。

责任股室:节能股、能源清洁利用股、油气股、电力股

责任人:高艳 李根会 李小兰 白邦旭

完成时限:“十四五”期间分年度完成

问题九(对应县工作台账第4项,属配合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量逐年增加,年平均增速4.67%,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以不到全国百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近十分之一煤炭消费量,减污降碳压力巨大。“十四五”以来,一些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认识不到位,没有摆脱旧的发展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把关不严,能耗双控抓得不紧,审查监管责任落实缺位,为“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开“绿灯”。202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山西省对“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进行梳理并提出处置意见。督察发现,山西省178个“两高”项目中,101个在建或已建,其中72个手续不全,比例高达71.3%。上述178个项目预计能耗5942万吨标准煤,其中“十四五”新增能耗3979万吨标准煤,一旦建成将大幅超出“十四五”全省新增用能空间,能耗双控形势十分严峻。

整改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成省下达吕梁的能耗双控目标。

任务清单:“十四五”期间坚决杜绝“两高”项目,全面完成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标。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耗煤项目建设,制定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减量等替代明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加大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力度,有效降低煤炭消费量。

2、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在完成2021年农村地区清洁供暖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完成年度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责任科室:节能股、能源清洁利用股、电力股

责任人:高艳 李根会 白邦旭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