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体企业及煤矿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采掘智能化工作面建设为重点,加快全县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煤矿向本质安全方向迈进。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265号)、吕梁市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全市地方所属煤矿智能化建设任务》的函(吕能源煤技函〔202213号)要求,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县地方所属煤矿2022年建设29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新建设16处、上年度结转13处),其中:智能化综采工作面7处(新建设),智能化掘进工作面22处(新建设9处、上年度结转13处)。详见《2022年度县属煤矿智能化建设采掘工作面名单表》。

、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主体企业及煤矿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细化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全力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人、财、物保障工作。

(二)明确建设思路,《指导手册》引领建设。各煤矿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导手册》认真研究制定智能化建设方案,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开展智能化建设。

(三)科学稳步推进,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煤矿智能化建设要科学推进,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必须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新建煤矿(含生产煤矿水平延深)必须按照智能化标准建设,未达标的不得竣工投产;灾害严重矿井必须安排智能化工作面项目。

、工作要求

(一)上年度未建成结转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矿井名单仍依据晋能源煤技发〔202140号文执行,并按晋能源煤技发〔202265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自评未达到评定标准的省局将取消能力公告。

(二)各智能化建设煤矿要明确专人负责煤矿智能化工作信息上报工作,每月28日前在智能化项目管理系统APP内填报更新进展。省能源局将依据APP中汇总的项目进度信息进行排名通报。


柳林县能源局

20223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