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企业(发电单元):
根据市能源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和柳林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安办发〔2021〕73号)、《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开展电力行业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火灾防控领导组
组 长:王建云
副组长:王保平
成 员:电力新能源股 各电力企业(发电单元)负责人
火灾防控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电力新能源股,具体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检查。
二、火灾防控排查重点内容
1、消防防控管理体系是否明确,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建立排查台账,隐患是否闭环销号。
2、电力企业的生产区、办公区、职工宿舍是否按设计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火灾监控系统、灭火器等消防实施设备,是否按规定检测维护,是否正常运行。
3、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面积、使用性质,是否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救援场地等生命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等问题。
4、厂区、施工现场是否有违规搭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的彩钢板房。
5、是否对输配电设施的本体缺陷隐患、老化陈旧隐患、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线路隐患、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隐患、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隐患等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否建立排查治理台账。
6、光伏发电站是否对区域内的杂草、树木等的可燃物、易燃物及时清理,要对汇流箱、逆变器、配电箱、变压器的线路全面排查,对老化的线路是否及时更换。
7、是否深入开展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消防宣传活动,提升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8、是否建立专职或志愿者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9、在北京冬奥会和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三、工作安排
1、部署发动(2021年12月20日前)。各电力企业(发电单元)要结合实际,制定火灾防控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安排部署到位。
2、组织实施(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25日)。按照防控方案,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3、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发电单元)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组织实施。
2、坚持精准施策,实施综合整治。2021年11月底前,要专题研判一次本企业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区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车间、部门要组织开展约谈提醒。
3、加大督查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县能源局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日常督查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电力企业(发电单元)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县能源局1136办公室 ; 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 2022 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柳林县能源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