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施工单位:
按照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吕梁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吕清洁取暖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煤改电”设备质量和运行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检查内容
(一)设备质量安全情况。
包括“煤改电”施工是否合规,“煤改电”相关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用户线路是否符合标准。
(二)运行安全情况。
“煤改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设备使用、户内线路等。是否存在布线混乱、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裸露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电取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企业的售后服务是否到位。
(三)电力保障情况。
是否存在线路及变压器超负荷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制定“煤改电”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地电柳林分公司严格执行《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输变电线路,特别是“煤改电”线路的隐患排查和安全运行责任,确保输变电设备及线路稳定运行,督促规范“煤改电”项目,正常安全运行。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煤改电”所涉及各类设施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3.供电公司负责对电力线路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布线混乱、私拉乱接、电线裸露、线路及变压器超负荷及其他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以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对存在和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各有关乡(镇)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煤改电”安全工作,动态掌握本辖区内“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监管员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严格整改落实。
5.各有关村要组织安全监管员每日开展隐患排查,并严格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村里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能源局。
6.各施工企业作为“煤改电”的实施单位,一定要确保用电设施至电表之间的线路运行安全,加强对已安装用户的培训指导,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对村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搞好售后服务,做到定期回访,确保村民正常安全取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煤改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各自职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强化整改。此次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实行台账化、痕迹化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安全运行。
(三)及时总结,按时报送。相关工作人员要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日报信息留档。
附件:《柳林县清洁取暖办“煤改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柳林县能源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