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体企业、煤矿: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全市煤矿企业成立运输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吕能源发〔2021〕77号)精神,县能源局督促煤炭企业成立运输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原则上以主体企业为单位组建煤炭运输公司,负责煤炭运输及日常管理工作。
2、煤炭运输公司要登记注册为二级(子公司)企业法人,独立核算,县内完成税务登记及统计入库相关手续。
3、确因条件所限暂不具备成立法人资格运输公司的,必须与柳林县内有资质的运输公司(法人机构)合作运营。
二、推进措施
1、主体企业安排专人负责运输公司筹备、成立及运行相关事宜,按规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6月底前全面运行。
2、信息报送。主体企业责成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4月30日前将信息报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县能源局,每月5日、15日和25日上报运输公司注册、核算机构成立、税务登记及统计入库等情况。
3、服务调度。县能源局确定专人对接,扎实推动该项工作如期完成。
县能源局联系人:李志琦 联系电话:0358-4029459
电子邮箱:923936866@qq.com
柳林县能源局
2021年4月26日